举报对象:
1、以公司前CEO唐忆鲁、前行政主管马兴佳为核心的相关广告、公关、商务、行政及基建负责人。
2、广州佳益广告有限公司、广州意合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掌握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与我公司广告合作的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涉嫌的广告造假构成合同诈骗的行为或其他腐败行为。
3、其他存在广告、基建腐败行为的公司在职员工与已离职人员,以及在与公司的广告、基建合作中存在行贿、受贿等腐败或欺诈行为,侵害公司利益的其他人员。
时限范围:
2021年8月1日之前存在的与本公司相关的广告、基建腐败受贿、职务侵占案的相关线索及证据。
奖励金额:
1、每有一名公司在职员工或已离职人员(包括以唐忆鲁、马兴佳为核心的相关广告、公关、商务、行政及基建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处适用缓刑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万元;每有一名公司在职员工或已离职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不适用缓刑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万元。
2、其他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适用缓刑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30万元;其他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不适用缓刑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万元。
3、唐忆鲁专项奖励:如举报者能提供关键证据使唐忆鲁个人最终被判处5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将谅解举报者,不追究其举报相关的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若涉及)。若唐忆鲁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奖励人民币300万元,并针对举报者可能涉嫌的刑事责任及1000万元内的民事责任进行谅解而不追究。
4、对于提供证据证明多益合作的广告代理商存在合同诈骗等罪并成功立案侦查的,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分配规则:
1、若为多人共同举报,则由各举报者自行分配奖励。
2、若多人分别举报同一人或同一案并提供不同线索及证据,则按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定的证据重要性按比例分配。
3、若多人提供相同线索及证据,则按时间顺序奖励最早举报者。
本举报仅由公司负责廉正的高管无中转的直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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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举报入口
多益网络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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