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报告旨在调查支付系统是否跟上了技术进步和消费者需求变化的步伐。
苹果支付、Google支付等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数字支付服务,目前还没有被指定为支付系统,因此处于监管体系之外。
弗莱登伯格在《澳洲金融评论报(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上发表的一篇评论文章中指出:“如果我们不采取任何措施改革当前的框架,最终将只有硅谷能决定我们支付系统的未来,而支付系统是我们国家经济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月早些时候,国际清算银行(BIS)呼吁全球金融监管机构紧急应对“大型科技公司”日益增长的影响力,以及Google、Facebook、亚马逊(Amazon)和阿里巴巴(Alibaba)等科技巨头所掌控的海量数据。
澳大利亚的这份报告认为,政府有权指定科技公司作为支付提供商,明确数字钱包的监管状况。
它还建议政府和业界一起为更广泛的支付生态系统建立一个战略计划,并为支付系统开发一个单一的综合许可框架。
目前负责指定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报告称,2019年,通过数字钱包进行的支付在当面银行卡交易中所占比例从2016年的2%上升至8%。
据澳大利亚联邦银行(CBA.AX)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数字钱包交易量增长了一倍多,达到21亿澳元。该银行敦促监管机构解决“竞争问题”,并考虑用户使用数字钱包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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