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糖月饼致人腹泻
有网友指出,“知乎月饼” 为追求低糖,把原本占月饼总重约 20% 的糖分全都换成了糖醇,引起腹泻。
出厂产品经过生产方和独立第三方机构检测,符合食品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但忽略了用来替代蔗糖的麦芽糖醇可能会导致一部分人不耐受,造成身体不适,已经联系召回所有月饼。
麦芽糖醇耐受度个体有差异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阮光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
“麦芽糖醇是一种代糖,跟现在很火的木糖醇、赤藓糖醇是一家子,都是糖醇。糖醇能给我们带来甜味,产生的能量也比较低,不过,所有的糖醇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吃太多了会导致腹泻。
因为糖醇在人体肠胃内不被吸收,或者吸收量小。大部分不被人体吸收的糖醇就会积聚在肠道内,提升了肠道内的渗透压。而渗透压高的地方会有更多水分。只不过,它们导致腹泻的阈值不一样,有的高有的低。另外,究竟吃下多少糖醇后会腹泻,也是有个体差异的。容易对糖醇不耐受的人,并不占人群的大多数。”
阮光锋介绍说,据相关专业人士估计,此次引发大面积腹泻的月饼中,麦芽糖醇的用量最高可达 50% 以上,保守估计也超出 20%。 一个体重 60 公斤的成人对麦芽糖醇的耐受量大概是 20 克左右,如果按这个推算,这款月饼一次性吃 100 克左右就可能腹泻了。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撰文指出:
知乎月饼配料表,有白芸豆、绿豆、麦芽糖醇、赤藓糖醇、微晶纤维素、甘油、黄原胶、卡拉胶等,这些东西都是合法配料,但加一起,也有“推波助澜”的作用。
生产者应承担提示风险义务
记者查看“知乎月饼”标签信息发现,其委托的生产企业为中粮丰通(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粮丰通(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粮)是由中粮集团与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于 2005 年 12 月 13 日共同投资兴办的企业。
9 月 9 日,中粮丰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今年中粮丰通共生产了糖醇类月饼 5 万余盒,供给包括知乎在内的 4 家定制客户,其中 1.8 万盒提供给了知乎。“事情发生后,我们与 4 家客户都进行了沟通,有 2 家企业称没有出现类似问题无需处理,另有一家定制客户有疑虑,已进行了换货处理。”
9 月 13 日下午,记者致电中粮方面,工作人员表示将有专人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收到回应。
记者了解到,目前委托生产食品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生产经营方式,而其责任划分也有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针对知乎道歉信里提到的“用来替代蔗糖的麦芽糖醇可能会导致一部分人不耐受”,记者也仔细查看了“知乎月饼”的标签信息,并未发现类似的风险提示说明。
就本次事件可能引发的各方责任问题,北京市隆安(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子洋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规定,主要是看月饼的外包装和独立包装有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杨子洋表示,中粮作为生产商,虽然经过生产方和独立第三方机构检测,符合食品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但忽略了用来替代蔗糖的麦芽糖醇可能会导致一部分人不耐受的情形,如月饼外包装及独立包装没有明显的提醒文字,中粮作为生产商应承担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给特殊消费者带来的不良反应的责任。而在知乎方面,虽然是赠送行为,仍然需要承担召回的责任,但最终责任仍然要由生产商承担。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也表示,赠送的食品也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否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果用麦芽糖醇当作代糖且达到一定含量的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那消费者既可以找知乎维权,也可以找代加工的企业维权。就算用麦芽糖醇当作代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为这种情况存在引起腹泻的较大风险,生产经营者同样应该向消费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标明或说明正确使用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否则,同样涉嫌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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