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市场监管机构一口气开出22张反垄断罚单,涉及滴滴、阿里巴巴、腾讯、苏宁、美团等,每起案件各罚50万元,此外还叫停了”斗鱼虎牙合并案”。
在国外,美国拜登政府大手一挥,发布最新行政命令,誓要拆分苹果谷歌亚马逊。
至此,新一轮反垄断浪潮再次在全球范围内掀起。
从1890年诞生世界第一部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开始,每隔一段时间”反垄断”就会被各国政府拉到历史的舞台前。
早期反垄断:规模大就是原罪
历任美国政府都将反垄断作为任期内的重要工作。
例如美国烟草、洛克菲勒、AT&T都没能逃脱被拆分的宿命,IBM、微软都因反垄断法元气大伤。
美国政府是如何去定义一家企业涉嫌垄断?
在美国颁布《反托拉斯法》早期,企业规模大就是原罪。
大企业在集中资本和生产力后可以轻松并购中小企业,从而形成垄断。
当垄断产生后,大企业就可以利用垄断地位限制产出、提高价格,从而获得超额利润,当完成行业的壁垒后,这种超额利润就可以长期化存在。
在学术上,经济学家乔·贝恩将这种现象描述成“SCP模型”,即垄断的源头来自企业之间规模差异。
“美孚石油公司拆分案”是早期美国政府依据”SCP模型”反垄断最知名的案例之一。
当时,”痛恨竞争”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兼并了22个竞争对手,垄断了石油市场,控制了近90%的石油运输。
虽然他的公司可以提供给人们物美价廉的石油,但却禁止别人经营石油,不给别人竞争的机会。
最后,美国最高法院依据《反托拉斯法》,将洛克菲勒的美孚石油公司拆分成34家地区性石油公司。
也正是因为这次拆分,美国兴起一次石油和汽车行业的创业热潮,诞生了福特、埃克森美孚和雪佛龙等新兴企业。
但是单纯拆散大企业真的可以避免垄断吗?
进入70年代后,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反对”SCP模型”,他们认为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属于垄断,应该主要看经济效率,而不是单纯看市场份额和集中度。
技术垄断,新垄断的形成
既然规模大就是垄断,那么在拆分完美孚石油公司之后,美国政府又盯上了行业巨头AT&T和IBM。
其中,前者被拆分成7个大型区域性电话控股公司,后者被迫将软硬件生态拆分。
但事实上,拆分业务后的两家巨头并没有因为反垄断而衰落,反倒“助攻”一大批新型科技企业的崛起。
这些后来崛起的企业,成为美国政府在反垄断斗争里的新对手。
为什么单纯的拆分并没能阻止垄断?
在传统的”SCP模型”里,垄断的结局是企业停止创新。
而进入信息时代的企业们,不仅不会停止创新,反而依靠新兴技术上的垄断,从源头上阻止新公司的崛起的可能。
以90年代知名的网景浏览器为例,这原本是世界上最早的浏览器公司,产品市占率达90%。
掌握了浏览器,就控制了人们通向互联网的接口,这可能彻底打破微软在操作系统上的垄断地位。
后知后觉的微软反应过来后,直接从一家名为Spyglass的小公司手里购买了授权,推出自己的IE浏览器,采用捆绑操作系统的模式,安装到用户的电脑里去。
在Windows巨大的市场占有率面前,网景不堪一击。而微软虽然因此失去了口碑,但赚来了市场和利润。
所以,网景的规模不大嘛?
很大,但网景的技术只是停留在浏览器的层面,被掌握底层操作系统技术的微软轻松打败。
在此之后,微软受到了来自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诉讼。
但与几位悲惨的前辈比起来,微软不仅成功避开了拆分的命运,还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完成了转型。
进入互联网时代,这种全新形式的”技术垄断”更是让美国政府很难找到破绽。
在与GAFA(亚马逊、谷歌、苹果和Facebook)四家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拉锯战面前,美国政府无法轻易定义”垄断性质”,反倒一次又一次让这些科技巨头们股价疯涨。
全球都在反对的互联网平台垄断
不同于过去,卖石油的只卖石油,卖电脑的只卖电脑,互联网公司可以借助网络,毫无压力地将自己的经营范围延伸到每个想要触及的领域。
本质上,互联网公司属于服务类公司或中介类公司,其他公司的业务需要依赖于这些在线平台,同时又与这些平台存在竞争关系。
平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拥有领先技术优势、资本优势的头部企业,可以不断以规模效应抢占市场份额,形成一家独大的垄断格局。
在这之后,再利用我们熟知的”大数据杀熟”、”强制商家二选一”、”复制新兴商业模式”等手段,达到维护自身的垄断地位的目的。
在垄断互联网应用上,GAFA可谓”劣迹斑斑”。
此前路透社曾发布一条新闻,一个代表165家公司和行业组织的团体发表了联名信,指控谷歌在其网络搜索服务中不公平地偏袒自家服务。
同样被组团反对的还有苹果,包括Spotify、Epic Games以及Match在内的多家企业组成了”应用程序公平联盟”(The Coalition for App Fairness),共同对抗”苹果税”。
而脸书在美国国内更是人人喊打,先是因为非法获取8700万用户数据被罚款50亿美元,去年12月,其又被美国46个州的司法厅长联合指控并要求拆分。
本月,拜登更是一口气推出五项反垄断草案,一副不完成拆分不罢休的态度。
不仅是美国,欧盟也早已对GAFA十分不爽。
目前欧洲市场缺少独当一面的”本土科技巨头”,各国主流软件都是GAFA旗下互联网产品,每一个单独拎出来都具有相当强的市场优势地位,甚至是市场垄断地位。
从2010年调查谷歌搜索引擎对电商平台”谷歌购物”偏向性导流开始,四家科技巨头就在欧洲吃尽了罚单,被至少17个国家控诉80多场官司,这些反垄断罚款成功遏制了四大巨头触及”隐私”、”安全”等危险领域。
去年12月,欧盟再次针对美国大型科技公司推出《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的草案,他们把GAFA这类大平台定义成“数字守门人”,守门人所在的行业领域涵盖了搜索引擎、社交网络、视频平台、操作系统、云服务和广告网络等。
因此除了GAFA外,还有微软、爱彼迎等大约十几家平台都将面临欧盟的反垄断监管。一旦这些企业被定性成反垄断,将面临最高每年10%营收额的罚款。
图 |反垄断罚单金额
虽然这些罚款对美国科技巨头们的影响很小,但每一次处罚成功也会让科技巨头们有所收敛。
虽然想通过抑制GAFA打造自己的”科技巨头”宛如天方夜谈,但欧盟依然在尝试保留创业的土壤。
中国的反垄断春风
就在欧美针对GAFA等全球性互联网平台进行反垄断调查时,中国也在国内互联网平台开展反垄断举措。
从去年开始,国内互联网反垄断新闻屡被提上热搜。
进入2021年以后,先是阿里巴巴被开出182.28亿元的反垄断罚单,接着腾讯主导的虎牙、斗鱼合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
这两起事件,颇具代表性。
前者是国内史上最大的反垄断罚单,后者是国内互联网领域第一个被禁止的合并案。
一切的直接源头,可以追溯到去年的蚂蚁金服上市风波。在此事件,国内互联网正式从无序发展时代进入了反垄断的强监管时代。
2020年12月,高层会议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一提法随即又被确定为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八大重点任务之一,且进一步被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种种信号表明,反垄断不只是短期的严打行动,而是影响深远的监管新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年初征求意见稿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次将互联网业态纳入其中,新增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条款,针对性地列明相关标准和适用规程。
我们可以看到,当前的中国互联网行业早已今非昔比,20年前,中国互联网还是百家争鸣,而如今的互联网行业,几乎已经没有中小企业生存的空间,这一点已经颇具GAFA的特征。从性质上,国内的大型互联网平台已经影响到新兴企业的正常竞争。
而在未来,这样的反垄断罚款或许不再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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