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被判退一赔三,反手索赔车主505万
作者/魏文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19年。2019年6月,韩潮通过特斯拉官方认证二手购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 S车型。此后韩潮委托了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 发现车辆后侧围板有切割和焊接痕迹,鉴定为事故车。韩潮以特斯拉销售事故二手车,存在销售欺诈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特斯拉公司成销售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相关条款 “退一赔三”向车主韩潮退赔151万余元。特斯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今年9月17日,法院二审依旧维持一审原判。
9月27日,特斯拉方面表示已依据二审判决结果,向韩潮支付款项共计151.88万元。韩潮也表示,已于9月27日下午收到特斯拉方面的退赔款共计151.88万元。但双方的纠葛还未结束,今年9月23日,特斯拉以非法占用两辆代步车以及代步车损坏为由,对韩潮申请财产保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 分 别冻结韩潮名下财产银行存款53.98万元、22.28万元,合计76.26万元。
此外,特斯拉还于今年8月起诉韩潮侵犯其名誉权,合计索赔505万元。韩潮向外界公开的起诉状显示,原告为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均为特斯拉公司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负责人朱晓彤。特斯拉方面共提出四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删除其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发表的所有侵权内容以及与侵权内容有关的所有评论和回复;二是判令韩潮在个人微博向两名原告置顶30日赔礼道歉和消除不良影响的声明;三是判令韩潮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四是判令被告承担二原告的合理维权支出5万元,合计索赔505万元。
目前,除了“退一赔三”案特斯拉将申请再审外,其余四起案件均在审理当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向记者表示:“韩潮与特斯拉之间的“退一赔三”案已经由法院二审判决生效,而判决书中认定了特斯拉构成欺诈,所以韩潮使用一些批评性的语言对特斯拉作出负面评价属于正常的商业评价,特斯拉应对其容忍。但是在韩潮的微博中,还有一部分用词已经涉嫌构成侮辱性语言,例如‘流氓’、‘辣鸡’等,确实超出了正常商业评价的范围,我认为针对这些侮辱性的语言,韩潮还是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的。但同时我们认为鉴于韩潮系‘退一赔三’案中受害消费者的身份,以及特斯拉难以举证证明具体损失,即便构成侵权,也不会承担高额赔偿,最主要的责任是停止再使用这类侮辱性的语言。”
就韩潮与特斯拉之间关于代步车的争议,游云庭表示,目前公开媒体上获取的信息较少,大致推测应该是在韩潮购买的二手车不能使用期间,特斯拉向其提供了代步车,而韩潮或其亲属驾驶代步车期间对代步车造成了损坏。如果是这种情况,特斯拉作为代步车的所有权人,是有权向韩潮主张损失赔偿责任的,从韩潮自己的表态来看,他也是愿意做出赔偿的,双方主要的争议可能在于损失金额的具体认定,而这一点就有待于法庭结合证据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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