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三大特性之继承详解编程语言

1、作用:实现代码的复用,避免代码的重复;

2、通过extends关键字来实现继承

3、基类:所有导出类所共有的属性和行为(结合访问控制符);导出类:导出类所共有的属性和行为;

4、一个基类可以有多个导出类,一个导出类只能有一个直接基类,即单一继承原则;

5、Java规定,构造导出类之前,必须先构造基类,若导出类构造函数中不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编译时会默认使用super()函数调用基类的无参构造函数来构造基类;若导出类构造函数中显式的调用了基类的构造函数,则不再默认提供;

6、super()显式掉有基类的构造函数时,必须位于导出类构造函数方法体的第一行;

7、super用法:

super.成员变量 (public/protected/默认) ->访问基类的成员变量 
super.方法名() ->调用基类的方法 
super() ->调用基类的无参构造函数 

8、向上造型

基类型的引用指向导出类的对象;能点出来什么(变量、方法),看引用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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