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超臣
头图|电视剧《我在他乡挺好的》剧照
在电视剧《我在他乡挺好的》第一集里,乔夕辰租的房子的房东上门砸门,带着一帮人未经许可闯入开始收拾东西,逼乔夕辰立马搬走,乔夕辰问凭什么。房东说:“就凭你们三个月没交房租。”乔夕辰刚把下半年房租给了“诚心中介”,然后打中介电话无人接听,发微信发现已被拉黑……
乔夕辰遇到的问题,只是生活的一瞥,现实中比这狗血的剧情比比皆是,诚心坑人的中介也不在少数。比如,刚向中介缴纳了整年房租,却被房东告知“没收到租金”要求限期搬走;租到的房子住了一两个月,发现有质量问题不能住,中介却以“合同有规定”为由拒绝退租;还有的中介甚至用恐吓等手段威胁租客强行收取各类费用;中介发布虚假信息,隐瞒影响出租的重要信息,赚取出租差价,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暴力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周一,《人民日报》发表题为《租房行为全流程管理亟须完善》的文章,列举了一系列年轻人租房遇到的现实问题,称随着租房的年轻人越来越多,房屋租赁市场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这些问题就像顽疾,时代在发展,问题却一直存在。不仅如此,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个别中介的行为引发了普通老百姓对整个中介行业的不信任和厌恶。在上述文章的评论区被点赞最高的一条评论说道:“国家应该消灭二房东、三房东……让正真租房人不要为那么多房东打工,扶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接受虎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机构化租赁比例不足5%,住房租赁市场仍然是以C2C为主,容易存在如赚取差价、虚假房源、恶意克扣押金等违规租赁的行为。
黄卉接着说道:“未来一方面是加快推进租赁市场机构化,支持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租赁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加快租赁立法,保障租客在租赁全流程中的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援引一位中介公司负责人的话说:“从着眼全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看,应明确市场主体包括监管机构的权责利,按照住租房市场法规监管房东、中介、平台,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建立专门的市场监管队伍。”
一位在相关部门长期从事产业规划和住宅发展工作的杨先生则建议,应依法完善对租房行为及市场主体的全流程管理,包括企业主体资格、房源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等环节,通过信息化智慧化监管平台形成管理闭环,规范经营行为。“搭建房东、承租人信用信息评价体系,与相关部门牵头的征信联合奖惩机制互为补充,监管的同时更应注重发展。积极有序扶持专业化、规模化的租房企业,这是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居住体验的重要一环。”
这些显然是站在政府和市场的角度提出的建议,那么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在租房时应该注意什么?黄卉提供了四条建议——
首先,在租赁企业或中介的品牌选择上,尽量选择品牌信誉较好的租赁企业或中介机构,应及时关注建委等主管部门发布的风险警示名单,避免选择风险问题企业。
其次,在合同签约时,应采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降低租房过程中因为合同签约不当而导致租赁纠纷的风险。
第三,避免一次支付超过3个月的租金,押金不超过1个月,降低资金损失风险。
第四,如果选择租金贷,要避免企业直接获得租金贷资金,租金贷应直接拨款给租客个人而非企业。
一定程度上,房地产中介是市场需求创造的行业,有人租房、有人出租,就有了中介。单纯靠政府之手来进行干预或达不到预期效果。毕竟这个行业牵扯的利益攸关方非常多,政府、金融机构、消费者、平台、经纪公司、经纪人、开发商、投资者和消费者等等。
黄卉认为,针对中介乱象,还是应该从政府和市场两个层面入手解决:政府主要发挥监管和规范的功能,出台租赁立法、制定监管措施、建立行业规范;市场则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合法合规的租赁产品和服务。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虎嗅采访时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表示,关键还是各个交易需要纳入到政府搭建的监管平台上,若是租赁合同都备案,那么基本上各类风险就小很多。同时,也要鼓励租赁市场提供更多性价比高的房源,这样一些服务不好的租赁业务,自然也就没有市场需求了。“所以,既要严监管,也要从市场角度切入。”
这个行业发展了20多年,至今仍良莠不齐,尽管链家早在十几年前就喊出不赚差价、在10年前就开始搞真房源,但整个行业泥沙俱下,以一人之力、一个企业之力,很难彻底消灭行业的盲点和痛点。
“(人民日报)提出全流程的管理等内容,充分体现了要梳理租赁市场的流程的导向。近期也建议在保障性租赁租房等方面加大宣传,目前很多租客包括大学生对于此类住房的关注程度相对不高,后续要多宣传,鼓励年轻人可以寻找到更为匹配的租赁房源。”严跃进对虎嗅说。
领导人多次强调,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对实现住有所居充满期待,我们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解决好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还有网友说:“应该加强打击力度,净化社会风气,还百姓一个安宁正常的生活环境。”
其实各地也都出台了不少政策。比如深圳新修订了《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比如北京也出台了《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住房租赁指南3.0版》,建议租房时注意查看出租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主或出租人的身份证件,确认房主和出租人的关系,以及警惕低租金和假承诺等等。
租房虽是刚需,但毕竟不是一个高频次的行为,大多数人也不是搞法律或侦探行业的,很难说不踩坑。只要这个行业还有以坑蒙拐骗为目的的从业者或企业,租房者就会有各种奇葩的遭遇。
“中介行业的乱象的主要根源在于缺乏租赁领域专门立法。建议加快推进租赁领域立法,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对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规范要求。”黄卉表示,去年9月住建部已经出台了租赁立法征求意见稿,今年8月北京出台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租赁立法的进程有望加快,租赁市场上的不健康因素有望改善。
希望整个租赁行业多做一些“难而正确的事”,至少应该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走人间正道。
最后抛一个问题:能不能像整治酒驾一样整顿房屋租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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