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双十一”如期而至。和陈雪一样,不少网友都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然而,一些商家、平台“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套路也不禁让网友发出感慨:“复杂规则难坏‘尾款人’!”“没点奥数功底都不配过双十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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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降暗涨、无法退款,这个“双十一”你中招了吗?
10月底,“双十一”广告就开启了轰炸模式。打开手机App、网站,各大品牌的促销信息扑面而来,就在网友们摩拳擦掌准备“下手”之时,商家、平台设立的优惠规则却让人不知从何入手。
“加入会员并推荐给3名以上好友,获得优惠券。”
“提前支付定金,在规定时间支付尾款,享受较低预售价。”
“跨店凑单,凑满整数享受优惠;观看网络直播带货,抢折扣券……”
折扣力度看似“划算”“感人”,但仍有不少网友在“激情”下单后直呼中了商家的套路。
有网友表示,“规则套路太多,很多都看不懂”“但凡高考的时候像双十一这么努力,我也不至于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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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震惊地表示,“想着早上脑子清醒点算一波昨晚的满减用错了没有,结果算下来比实付还多了好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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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自己顶着大大的黑眼圈熬夜付完尾款后,商家在第二日就下调了商品价格,甚至有的商品“双十一”价格高于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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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网友“猛然醒悟”申请退款时,却发现退款通道已被平台关闭,一觉醒来就收到了快递员发来的派送短信。“体验了一把申请退款速度比不上送货速度,早上八点就在派送中,一大早把我弄懵了。”
“双十一”活动已然拉开序幕,令人疑惑的是,冲动购物支付的定金能否退还?打折商品能否退换?商品明降暗涨算不算欺诈?
“双十一”野性消费之时,这些问题需要注意——
“定金”“订金”要分清,退还细则有规定
“双十一”预售中,不少商品都参与了支付定金享优惠的活动。《民法典》明确,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
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甲恩指出,定金是一种带有预定性质的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会退还;如果卖方违约,卖方需要两倍退还。订金我们可以认为它只是一种意向金。
张甲恩提醒,如果支付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定金后,买家如果后悔了,也可以先付清尾款,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全额退款。
“明降暗涨”可索赔,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先涨价、再降价,折扣商品比打折前还贵……这些价格上的小把戏一直饱受诟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以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金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对此,张甲恩表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包括付款、下单,甚至可以提前把商品的价格进行截图。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家存在明降暗涨的问题,可以先与厂家、平台进行联系,若还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采用起诉等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甲恩提示,商家不能以商品打折为由,拒绝消费者正当的退换货需求。“如果商家附送的赠品质量不合格,也要承担相关责任。”
快递签收前,商家承担货物损坏、丢失风险
“双十一”期间快递量激增,如果购买的商品在运输中不慎损坏或丢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张甲恩说,消费者通过各个网络平台购买的产品,实际上都与厂家建立了一个电子合同。
“《民法典》里面特别规定了电子合同的风险转移,消费者在签收货物时,货物灭失的风险才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也就是说只要消费者没有签收,这个货物如果灭失,风险就不需要消费者承担,而全部由厂家来承担。”
网购过程中如果与商家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有哪些途径可维权?
消费者可以向购物平台申请维权,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遇到电信网络诈骗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网购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发票、快递单、发货单等,以备需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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