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者再次获得 DMCA 豁免,为盲人制作文本的可读版本。但豁免的有效期只有三年,他们认为应获得永久性的豁免。“信息想要自由”是数字生活中的陈词滥调。人们认为互联网能让梦想成真,打破障碍并让任何人都可以连接任何地方的数据。但是在万维网发明 32 年之后,有阅读障碍的人——由于失明或者其他障碍无法阅读印刷文本的人——仍在等待承诺的实现。盲人权益的倡导者在无休止地战斗,以帮助盲人获得可以阅读的电子书,视力正常的人认为是理所当然,但在现实中却受制于版权法,企业和出版商并不想满足盲人的需求。过去的一年,他们进行了漫长的请愿,以争取 1998 年《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的重要豁免权,该法案为人们创建可使用的电子书版本提供了法律保障。
DMCA 法案的第 1201 条是一个三年期的过程,国会图书馆在此过程中考虑保护版权所有者的规则的例外情况。自 2002 年以来,倡导盲人权益的团体把冗长的文件放在一起要求得到豁免——允许为了可访问性而绕过电子书的版权保护。每三年,他们都必须重复这一过程,就像是西西弗斯把石头推上山。周三美国版权局发布报告,建议国会图书馆馆长再次给予为期三年的豁免。在某种程度上,这次胜利被它所代表的斗争所玷污。尽管豁免保护了为了可访问性而绕过 DRM 保护的人——如通过使用第三方程序提取文本并将其保存为不同的文件格式——但是它打击了很多人,是一种根本的不公正。
美国盲人联合会主席 Mark Riccobono 表示:“随着主流接受电子书,可访问性消失了……这只是事后诸葛亮。” 出版商没有义务通过文本到语音转换(TTS)等功能让盲人可以使用他们出版的电子书。TTS 可以朗读屏幕上的文本,你可以在阅读该文本的任何设备上使用它。十多年前,出版商与亚马逊就 Kindle 2 电子阅读器上默认启用 TTS 功能进行了斗争,认为此举侵犯了他们的有声读物版权。现在出版商自行决定在某本书上启用或者禁用 TTS。即使 TTS 已经变得越来越普及,也不能保证盲人能享受亚马逊 Kindle 书店里的任何一本特定的小说、教科书或者手册。这是豁免如此重要的原因——也是为什么倡导者一遍又一遍地做这项工作以从国会图书馆获得豁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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