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准备编写一个类的时候,发现某个类有我们所需要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如果我们想复用这个类中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即在所编写的类中不用声明成员变量就相当于有了这个成员变量,不用定义方法就相当于有了这个方法,那么我们可以将编写的类定义为这个类的子类,子类可以让我们不必一切“从头做起”。
由继承而得到的类称为子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超类)。需要读者特别注意的是Java不支持多重继承,即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人们习惯地称子类与父类的关系式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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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bd101bd101,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log.ytso.com/271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