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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的7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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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职责原则:简而言之就是一类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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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闭原则:对类的扩展开放,修改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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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氏替换原则:对开闭原则的补充,父类存在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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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倒置原则:程序依赖于抽象类而不依赖于具体实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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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隔离原则:不同的功能定义在不同的接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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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聚合复用原则:一个新的对象或者类,通过注入多个类来达到类的复用和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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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米特法则:一个类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对象发生依赖,达到降低模块之前的耦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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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按功能和使用场景分3大类、24小类
- 创建型模式 * 5:工厂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 结构型模式 * 7:适配器模式、桥接模式、过滤器模式、组合模式、装饰器模式、外观模式、亨元模式、代理模式;
- 行为型模式 * 11: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解释器模式、迭代模式、中介者模式、备忘录模式、观察者模式、状态模式、策略模式、模板模式、访问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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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型模式概念:提供了多种优雅创建对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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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模式概念
在接口中定义创建对象的方法,而具体创建对象的过程在子类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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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工厂模式概念
工厂模式的升级版——超级工厂,在工厂模式下添加一个创建多个对象的抽象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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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例模式概念
将类的实例化方法私有化,然后提供一个全局唯一的获取该实例化方法的方法(保证系统实例唯一性的重要手段)- 懒汉模式 instance+synchronized
- 恶汉模式
- 静态内部类 static
- 双重校验锁 violate+synchron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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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者模式概念
多个简单的对象创建一个复杂的对象 -
原型模式概念
调用原型实例的clone方法来创建对象- 浅复制:实现Cloneable接口并覆写clone方法;其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值会重新复制和创建,而引用数据类型仍指向原对象的引用。
- 深复制:基本数据类型和引用数据类型都会本重新复制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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