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年一遇”的说法,在网络上引发了一些讨论,不少人将其理解为“5000年才能遇到一次的超小概率事件”。这种理解,是对的吗?
如何理解暴雨“千年一遇”
郑州气象20日晚发布的消息称,郑州常年平均全年降雨量为640.8mm,相当于这三天下了以往一年的量。从气候学的角度来看,小时降水、日降水的概率,重现期通过分布曲线拟合来看,都是超千年一遇的。
近年来,“五十年一遇暴雨”“百年一遇暴雨”等说法经常出现在公众视野。公众不免疑问,几年前刚刚经历过一次“百年一遇”的暴雨,怎么又来了?
实际上,“X年一遇”的说法并不等于“X年才能遇到一次”,而是有其他计算方式。
据第一财经报道,从事市政规划设计的工程师赵鹏城解释称,“重现期超5000年一遇”可以理解为在有降雨记录以来,出现的历史最大降雨。在水文统计中,重现期即在一定年代的雨量记录资料统计期间内,大于或等于某暴雨强度的降雨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一般以年表示。
“‘重现期’和‘千年一遇’的表述一致,都是概率学上的提法,后者具体指同规模的降雨量每年有千分之一的概率发生,而非绝对数值意义上的一千年有且只发生一次。在现实中,该强度暴雨或许千年出现多次,又或许不会出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生态市政院副院长吕红亮则表示。
某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一名工程师表示,目前,中国城市普遍采用《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暴雨强度按式,并将其作为判断城市降雨规律的主要依据和指导城市排水防涝系统规划建设的基础。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的暴雨强度按式
该工程师运用上述按式推演了此次郑州的强降雨,“本次降雨按3天算,t=3天,降雨强度972.8L/hm2.s(升/每秒每公顷),根据公式反算出降雨重现期P=5000。而不同的地区因为蓄洪、行洪、排洪条件不同,有一个降雨强度和洪水等级(以重现期表示)的对应关系,忽略这个关系不计,暂且认为降雨重现期P=5000对应洪水频率是5000年一遇。这就是媒体上说‘洪水5000年一遇’的由来。不过以上数据仅为举例,以972.8L/hm2.s作为降雨强度并非与实际雨量完全匹配。”
“千年一遇”说法准确吗?
对“百年一遇”、“千年一遇”的说法,也有专家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气象数据,无法下此定义。
据河南商报,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陈涛介绍,“千年一遇”“百年一遇”是源自于水文气象里面关于洪水重现期的一种科学上的解释。主要是依据从历史记录而且是一个比较长的这个记录来看,推算极端天气事件、极端洪水事件,出现的就是历史的重现期。计算方法主要是依据时间比较长的历史记录来推算某一类天气事件。尤其是洪水这个事件在历史上可能重复发生的频率,这实际上是一个数学上的概率。
陈涛称,从大气科学研究的角度来讲,我们形成有严谨记录的气象记录时间是在1950年之后,有了比较准确和完整的降雨量的科学记录。到现在为止,整个降雨量记录的是70年左右,所以说我们表达极端天气甚至是极端降雨过程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历史排名,根据我们各站点在历史上出现的极大值得降雨量,依次进行排名。如果是新出现了极端的强降雨记录,我们会把这个排名再做相应的调整,这是我们大气科学界里面比较常见的做法。
他表示,所谓“百年一遇”“千年一遇”在目前没有得到可靠的、长时效的、有效的降雨记录之前,很难去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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