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赫尔辛基市的147个碳中和措施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腾讯研究院(ID:cyberlawrc),作者:王小丹、秦韩文(腾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市于2018年11月19日发布了《赫尔辛基碳中和2035行动计划》(下文简称“计划”)。该计划已获得市议会批准,对赫尔辛基碳中和现状、目标及多个部门的关键性减排行动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预测了2030年和2035年的碳中和进展。

该计划包括8个方面共计147项行动,其中交通运输方面有30项,建筑方面有57项,另外还有60项涉及消费、采购、共享、循环经济、碳汇、碳补偿等方面。腾讯研究院王小丹、秦韩文将该行动计划中的147项具体措施加以整理,以供参考。

赫尔辛基市最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是建筑物供暖、电力消耗和交通。通过全面执行该计划,赫尔辛基市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下降80%,其余的20%将通过在赫尔辛基市市外的减排手段来达到,从而实现该市的碳中和。

该计划中有关赫尔辛基温室气体排放状况的信息基于赫尔辛基地区环境服务 (Helsinki Region Environmental Services,赫尔辛基地区环境服务,简写为HSY)的计算。研究表明,尽管赫尔辛基市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状态,且自1990年后人口数量增长了15万人,且温室气体总排放量下降了25%,但是仍需制定一份全面且先进的计划来系统性的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以期尽早在该市实现碳中和。

为了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需要在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低碳交通和无碳能源方面进行大量投资。赫尔辛基市政府直接负责计划中的部分减排行动,但是计划中的大部分行动需要赫尔辛基市市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共同参与。

该计划从八个方面进行规划,包括:一、交通;二、建筑物的建设和使用;三、消费、采购、共享经济、循环经济;四、智能且清洁的增长——赫尔辛基市的新工作和商业;五、碳汇和碳补偿;六、应对气候变化;七、沟通和互动;八、合作、监督与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通

(一) 使用可持续的交通工具

1. 交通节点提供的服务和交通连接的流畅性将得到改善;

2. 2025年建成内城自行车交通网络;

3. 由 Baana 铁路改造的 Baana 自行车交通网络将于 2030 年建成;

4. 扩大具有高水平冬季维护的自行车道网络;

5. 通过提高交通安全为行人营造一个愉悦安全的交通环境;

6. 开发自行车服务(城市自行车、自行车中心、自行车停放处等)及相关的交通工具;开发火车交通高峰时期容纳自行车的能力,并且其容量将会得到提升;

7. 实施赫尔辛基市有轨电车交通发展计划:实现有轨电车交通的速度、流量、可靠性和干扰水平的目标;

8. 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铁路网覆盖率;

9. 实施自行车的推广项目和自行车停放的发展项目。

(二)交通定价

10. 开发车辆通行的定价系统(道路通行费或拥堵税)

11. 目前的停车政策将持续到2021年,之后将进一步提高停车费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在提价之前,将通过研究价格对商业的影响来制定合理的停车费;

12. 从排放的角度和促进交通工具联合使用的角度,停车费将会更加提高;

13. 停车收费区域将会扩大。

(三)不断发展的城市结构

14. 将通过补充城市的社区结构来促进公共交通和其他可持续出行方式的使用;

15. 停车规范将得到更新,以在新区域的设计和现有区域的补充建设中更好地支持可持续交通;

16. 通过土地利用规划,鼓励创建专注于自行车和行人交通的街道和区域。

(四)车辆技术的变化

17. 发展环境区(环境区是指只有符合特定排放标准的车辆才能被允许驾驶的区域,这些车辆通过特殊的颜色编码贴纸进行标识。不符合这些标准的车辆不得进入该区域)

18. 根据电动交通工作组的建议,推动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

19. 赫尔辛基市将在所有运输服务、重型运输服务、多用途车辆和机械服务的竞争性招标过程以及上述所有服务的合同的竞争性招标过程中制定和加强环境标准(包括替代燃料来源、排放等级);采购过程完成后,客户将监控环境标准;在交付、多用途车辆及机械服务的竞争性招标过程中,以及在包括上述服务在内的合约工程的竞争性招标过程中,将引入环保奖励制度;

20. 环境标准将适用于城市采购自己的车辆和租赁车辆;

21. 赫尔辛基市将在发展城市物流和鼓励低排放运输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2. HSL (Helsinki Regional Transport Authority,赫尔辛基地区交通管理局,简写为HSL)将继续追求其目标;例如,到2022年,HSL订购的公交车中的 10% 将使用电动公交车运营,到2025年将增加到30%;到 2020 年,HSL 订购的 90% 的公交车将使用生物燃料(可再生的下一代生物柴油和沼气)

23. 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将作为公交车交通竞标计划的一部分进行扩展。

(五)减少港口排放

24. 赫尔辛基港将在 2035 行动计划中创建碳中和港口计划;

25. 西港与 Länsiväylä 之间的交通将更加顺畅。

(六)新的移动服务和移动导向

26. 城市将作为智能移动服务的测试平台,并采用更多功能的解决方案;

27. 赫尔辛基市将支持引入不同的出行服务;

28. 将制定赫尔辛基智能交通行动计划;

29. 赫尔辛基市将开展宣传和沟通活动以促进可持续的交通方式;

30. 将为城市组织、附属社区和公司实施移动计划和其他智能交通计划;赫尔辛基市和 HSL 将与企业一起调查公司的需求以及减少交通和提高效率的途径。

二、建筑物的建造和使用

(一)住宅、公共建筑设施以及户外照明

31.检查过去几年建筑物能源调查中确定的行动的实施状况,并预测未来可实施的行动,制定相应文件;

32. 确定赫尔辛基市公共建筑设施存量(特别是体育馆和公寓楼)中最重要的热损失来源和热回收机会,实施可行的项目;

33. 能源消耗和节约的成本效应将更好地分配给影响设施能源消耗的参与者;

34. 写字楼能耗监测向能效监测方向发展,将建筑物的状况和使用情况数据加入能耗数据中;

35. 在赫尔辛基市不同类型的服务大楼内进行电力和供热需求响应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场所内需求响应的潜力和投资需求进行评估,并针对调整的程度和时间制定计划;

36. 审查储能(电和热)发展的可能性,并分析其成本效应;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利用储能提高需求响应水平和作为后备电源的目标,并制定运营计划;

37. 制定在赫尔辛基市正在建设中的建筑以及现有建筑物中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标计划,并监测计划的进展情况;

38. 不断优化建筑采购和维护的标准和方法,以便在能源效率、生命周期二氧化碳排放和环境影响等方面满足赫尔辛基市的总体目标;

39. 加强负责建设和维护在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参与者,在建筑物低排放水平、能源效率和生命周期影响以及采购等方面所使用的环境标准的承诺和能力;

40. 为在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存在利益冲突的设施项目制定政策、目标和程序,包括成本、盈利能力、保护价值、建筑解决方案和城市景观等方面;

41. 为能源效率和减少排放的前景制定项目规划和成本计算,以确保项目决策中设定的最高价格不会妨碍实现成本效益;

42. 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的生命周期排放量将被缩减到最小;

43. 城市将试行“能源+”建设,审查这种建设的成本效应及其挑战,并与建筑业的创新者共同讨论逐步迈向“能源+”建设的计划;

44. 制定计划应对在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中提高回收材料比例相关的障碍和机会;

45. 将挖掘的土、岩材料和拆除材料作为资源规划系统程序的一部分,并作为相关行动计划(2018年-2021年)的一部分实施;运用于城市环境司的以下主要环节中:城市土地征用和区域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前期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和建筑的规划和建设;该市将参与开发和采用地理信息支持的区域陆地工具;

46. 全市自建项目将试行无排放建筑工地建设,并根据试点经验将无排放的模式和标准(包括环境文件以及现场环境计划)推广到所有建筑工地;

47. 实施从空气和污水中回收热量的解决方案:正在翻新的建筑将使用机器或EAHP (Exhaust Air Heat Pumps,废气热泵) 回收热量;EAHP项目将应用于无须翻新的建筑;

48. 在城市所有的住房翻新过程中寻求高能效,在生命周期成本方面,将实施提高建筑物能源效率的行动;

49. 根据长期总体规划实施提高能源效率的建筑物翻修和其他措施;该计划还必须包括年度维护和维修式措施(热量交换、调整散热器阀、重新调水等)

50. 升级物业自动化系统,以提高能源效率;与HSY合作,实现对耗水量的远程读取和测量;

51. 调查城市所有的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目标是找到具有成本效益的目标,以改善当地的供暖和电力生产;根据投资计划,制定预定的实施计划;

52. 试行地热/海洋热的使用,并根据经验扩大其使用;

53. 制定支持建筑翻新的一般和共同准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制定不同类型的翻新方案;方案中的技术概念将根据解决方案和价格的变化进行更新;

54. 将街道照明升级为使用LED灯源,并采用智能照明控制。

(二)节能的土地利用和城市结构

55. 采用详细的规划,以有意义的方式促进所有权特定的、区域性且集中生产的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规划将考虑到风力发电的位置原则,详细的规划将用于试点区域或特定地块的发展项目,并对其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

56. 进一步规划,使建筑项目的能源效率超过国家水平,同时兼顾区域特点;区域规划原则将作为城市规划改革的基础,并用于支持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57. 引导并影响人们的能源消费习惯,包括共享空间、照明条件等;

58. 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条例,扩大支持碳中和方法的选择;土地利用规划将包括与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能源效率的提高;

59. 能源传输采用比国家一级能效要求更严格的标准;

60. 收集地区能源配置中所需的智能能源解决方案的效果经验,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逐步为所有地区能源输送条件提供解决方案;

61. 在地区能源输送竞赛标准中将包括建筑项目的碳足迹和生态效率;

62. 实施特别针对碳中和的运输指南,从中分析经验用于后续开发地区运输的条件;

63. 在项目规划阶段提前对房屋建筑公司进行指导,以促进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64. 提供建筑物翻修的节能操作模型和良好范例;

65. 在更新建筑守则时考虑到气候目标;

66. 为建筑项目各个阶段的建设提供路线图或服务途径,以便进行节能施工。

(三)能源复兴

67. 将预先制定能源复兴方案,以支持社区和现有私人建筑的节能改造

68. 到2035年结束石油供暖,并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电气热能建筑的能源效率;

69. 在能源效率原则的指导下开发居民房屋建筑3D模型,用于评估建筑能耗的成本和潜在改进;

70. 提高房屋建设公司决策者在能源方面的能力。

(四)新能源解决方案

71. 根据自身的发展和决策实施减排行动;

72. 确定实现可再生区域供热的机会及其成本效应,制定收购计划和实现100%可再生区域供热的日期;

73. 将获得可再生/零排放电力。采购单位将为转向可再生电力制定计划;

74. 自动进行水消耗量的测量,并以小时为单位远程读取;

75. 鼓励本市区域内的所有物业采取提高能源效率和能源消耗的行动;创建一个数据模型,使相关参与者能够看到他们自己建筑的“能源健康”;数据模型产生的结果将根据需要为检查或调查项目提供指导;

76. 研究、试点和采用城区双向供热;

77. 在物业和整个能源系统的层面上研究将热泵和区域供热相结合的混合供热系统的技术、经济和排放相关影响;研究结果将为混合系统的连接和实施提出建议,以确保这些功能具有能源效率和成本效益;

78. 考虑集中和区域性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土地使用需求;

79. 确定最重要的潜在热废物位置,并计划利用这些热废物的行动;分析在物业中利用污水加热对水处理厂的影响;

80. 地热井的空间分配要求将作为地下总体规划编制的一部分进行评估;

81. 对地能适宜区域进行调查;

82. 在过去的调查和报告的帮助下,将进一步研究回收和利用赫尔辛基地区封闭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填埋气体的可能。

(五)资金和激励措施

83. 帮助金融机构传播相关信息,例如通过能源效率信息页面传播关于能源改造贷款的信息;

84. 调查能效项目的资金障碍;

85. 监测新采用的筹资和采购模式,对标其他城市的程序;

86. 赫尔辛基集团的 ESCO (Energy Service Company,能源服务公司,简写为 ESCO) 项目的可用性将在选定的附属社区进行试点;

87. 赫尔辛基市将与国家协商,重新支持住房合作社能源改造并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确定市政府将提供的支持措施。

(六)减少建筑物的碳足迹

88. 赫尔辛基市将通过详细规划推进木材建筑建设;

89. 赫尔辛基市将在自己的项目中推广木材建筑建设。

三、消费、采购、共享经济和循环经济

(一)教育

90. 一般而言,与减缓气候变化和循环经济相关的技能将在学校课程和作业中得到加强;教师的知识面将得到扩展;

91. 赫尔辛基市将为教育机构提供智能与清洁实习机会,参与联合开发项目并支持机构及其校园采用低碳解决方案;

92. 加强在幼儿和学校阶段中的环境教育;

93. 赫尔辛基市将为员工、代表和居民举办关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以及循环经济和共享经济的课程和教育;

94. 将通过众包调查适合居民使用的空间来促进都市农业;将制定适合都市农业的空间标准和使用这些空间的规则。

(二)消耗和浪费

95. 将制定食谱以减少城市食品服务的排放并保护波罗的海;

96. 学校和日托中心将增加素食比例;学校膳食和幼儿教育膳食的建议将鼓励机构增加素食比例,两项建议均基于国家营养指南;

97. 服务中心、帕尔米亚和其他利益集团运营时,将减少食物浪费;

98. 研究在排放方面以最佳方式运输食物的机会;

99. 增加与杂货店的合作以减少食物浪费;

100. 更新活动的环境标准,并制作有助于规划环境事务的材料;鼓励赫尔辛基市自己的活动和商业活动使用 EcoCompass 环境管理系统;开发测量公共事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工具;

101. 各城市个人排放权交易方式将被审查和使用;

102. 在制定海洋战略时将考虑可持续旅游、碳中和和保护波罗的海的原则;

103. 在城市组织的所有设施中实现所有单独收集的废物的有效源头分类;

104. 与HSY一起开发垃圾体积测量、新技术的利用以及物流的进一步优化,如物联网、表面测量和称重垃圾收集车;

105.审查并决定将废物费用与出租给外部方的地点的租金分开的可能性;

106. 将鼓励市政雇员和居民从 Pakila (赫尔辛基市的一个区)工作中心、Uusix(地名)工坊和赫尔辛基都会区再利用中心有限公司的商店购买产品。

(三)采购

107. 现有的采购标准将得到更新,并在赫尔辛基市的采购中引入新的标准,涉及生命周期、循环经济和气候;

108. 确定在温室气体排放和循环经济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采购,并将为这些采购开发排放计算、生命周期模型和气候影响评估;采购的影响将根据环境进行评估;

109. 通过各种试验和合作试点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实施创新采购减排争取资金;

110. 赫尔辛基集团将为可持续和创新采购制定战略目标;将创建创新和可持续采购的路线图,并更新赫尔辛基市的采购战略;

111. 在可持续采购方面将加强与该地区的市政当局、联合市政当局和其他公共实体的合作,例如,联合培训活动、报告、市场调查以及招标中使用的气候标准的最低要求的定义;

112. 将制定采购计划和报告,例如通过采用采购日历和统一的市级报告程序;增加考虑采购整体经济性(如生命周期成本)、合并采购、增加采购共享使用的指示;监测将作为环境计划和报告的一部分进行;

113. 在本市与食品和餐饮服务相关的采购中,制定和加强减少环境和气候相关影响并考虑循环经济的标准。

(四)循环经济与共享经济

114. 打造循环经济和共享经济路线图;

115. 赫尔辛基市将树立榜样,创建一个数字平台,并利用它与工作人员、居民、企业家、成人教育机构、体育俱乐部和其他参与者共享城市设施和设备;

116. 图书馆将大力推进共享经济:图书馆将提供供居民共同使用的设施和资源,以及使用数字解决方案和设备的指南,还提供获取技术创新的途径,这些创新将成为未来日常技能的一部分;图书馆将防止数字边缘化,并使居民能够参与并分享他们的技能;图书馆借阅服务的扩展将继续点对点服务合作;

117. 很少使用的物品和设备将被清点,并将创建一个平台,以便在城市组织内共享它们;市内家具和其他动产的回收将更加高效,例如通过制定在搬迁和更改官方设施时促进循环经济的说明;

118. 鼓励提供食品服务的公司出售剩余食品,例如通过送餐应用程序,并采用共享餐桌模式;

119. 利用在当地和邻近地区食品制备产生的副产品和其他剩余材料(如花园垃圾和动物粪便)

120. 赫尔辛基市将确保其物业战略将共享经济和循环经济考虑在内,例如,允许承诺维护设施的用户使用很少使用和状况不佳的设施;

121. 在循环经济、共享经济和环境责任等方面推进与各方(城市、企业、居民等)的合作,例如通过项目和试点;

122. 本市确保从共享经济和循环经济的角度进行参与预算。


四、智能且清洁的增长——结语赫尔辛基市的新工作和商业

123. 制定智能和清洁增长的行动计划;

124. 通过采购和可用的指导措施和其他方式,赫尔辛基市将支持为新的产品和服务创建一个市场,居民、公司和社区可以利用这个市场来减少自己的排放;

125. 居民有机会以经济可持续的方式影响和参与新智能清洁解决方案的开发;

126. 城市组织将创建运营模式和运营标准,使城市能够在减排行动的同时实现其经济政策目标;

127. 公司将获得国内市场参考,这将有助于出口:国内外公司将有机会在赫尔辛基开发新的解决方案和运营模式:赫尔辛基地区作为国际先驱的声誉将得到提升,这将支持公司的国际发展,以及该地区的吸引力;

128. 赫尔辛基市将系统地开发其智能清洁联合开发平台,并提高其在气候和循环经济解决方案开发中的有效性;平台的功能将考虑城市发展、公司的参与机会、平台的国际商业潜力、投资和城市品牌;

129. 赫尔辛基集团的组织、附属社区和联合市政当局将被要求将减排政策整合到各自的控制系统中,最低目标是到 2035 年实现碳中和;

五、碳汇和碳补偿

(一)碳汇

130. 在设计城市森林、自然和公共绿地时,将考虑对碳封存的影响;规划和绿地设计应补偿施工期间碳封存的损失;

131. 赫尔辛基城市规划中的森林网络将通过重新造林以及城区绿化来实现;

132. 城市拥有的森林和林地(包括城市边界外的城市所有区域)将通过多样化的树种和可持续林业保持其植被覆盖率;

133. 增加提供当地气候友好型食物的果树、装饰树、有用植物和灌木的数量;

134. 新地块的规划和实施将使用赫尔辛基的绿色因子法,以确保每个地块都有足够的绿色结构;

135. 赫尔辛基碳储存和碳汇的评估将在每个理事会任期内更新并审查赫尔辛基的全部碳汇潜力;制定都市圈共享碳储量和碳汇的计算方法和报告方法。

(二)碳补偿

136. 评估赫尔辛基潜在的排放补偿方法、补偿需求和成本;赫尔辛基将参与国家和国际合作,借鉴其他城市的补偿方法,以定义计算碳排放的共享规则;赫尔辛基将致力于以有益于城市的方式实施碳排放补偿,例如积极为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的生产创造条件,以及在城区进行碳封存。

六、应对气候变化

137. 具体的实施政策将与赫尔辛基2035碳中和行动计划同步完成并纳入决策程序。

七、沟通和互动

138. 将制定行动计划的沟通和互动计划,并实施沟通策略,定期对其进行监督和更新。

139. 行动计划的实施将根据赫尔辛基的参与和互动模式进行,并尽可能地公开和透明。

140. 城市组织将开展在碳中和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当地活动。

八、合作、监督与评估 

(一)合作

141. 成立一个气候和环境管理小组,负责向市执行小组通报赫尔辛基2035碳中和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协调环境管理和气候工作,并监督和支持行动的实施;

142. 在执行和经济规划中,赫尔辛基市将制定行业特定的减排目标;

143. 成立一个小组或论坛,以促进城市、企业和其他利益团体之间的合作,以及与行动计划相关的监督和讨论除此之外,还将探索应对气候问题的新方法。

(二)监督

144. 采用开放政策实践和相关的工具、原则监督行动计划的实施,并创建操作模型以确保始终可以获得最佳和最新信息;

145. 采用新的评估工具来监测行动的进展、成本、收益和排放进度,以及绿色就业、空气质量、健康影响等其他方面的进展;

146. 作为环境报告的一部分,为赫尔辛基在减排方面的运营和财务年度报告开发操作模型。

(三)评估

147. 在每个理事会任期内评估行动计划。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腾讯研究院(ID:cyberlawrc),作者:王小丹、秦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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