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数据保护委员会称,亚马逊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不符合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而亚马逊在文件中称,这笔罚款毫无根据,亚马逊将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积极为自己辩护。这起案件源自2018年,当时一法国隐私维权机构向欧盟提出投诉。
亚马逊今日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没有数据泄露,也没有用户数据被暴露给任何第三方。这些事实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强烈反对卢森堡数据保护委员会的裁决。”
自2018年5月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生效以来,欧盟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的权力大幅增加。该法规首次允许监管机构对违规企业处以年全球销售额4%的罚款。到目前为止,根据该法规作出的最大的一笔罚款是,法国数据保护机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对Google开出的5000万欧元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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