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类似案例的最大金额是谷歌被罚5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3.83亿元)。
文件显示,这项罚款是在两周前,由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CNPD)开出的,理由是违反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2021年6月,美国国会议员向国会提交了一系列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议案,主要针对科技企业所具有的日益强大的影响力。与此同时,新任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主席莉娜卡恩(LinaKhan)也对亚马逊的经营模式提出了批评。
监管部门也在对亚马逊进行调查,并将对亚马逊最新的一笔收购进行评估:以84.5亿美元收购好莱坞电影公司米高梅。除此之外,亚马逊还面临着来自自州检察长的多项独立调查,包括价格、滥用竞争对手数据等。
在欧盟,亚马逊面临着两项重大调查,一部分是调查亚马逊同时作为商家和平台拥有者的双重身份引发的潜在冲突。
2021年6月,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针对亚马逊隐私方面的做法,提出对其罚款。
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表示,亚马逊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不符合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公司在使用用户的个人数据之前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
不过,针对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的处罚,设在卢森堡的亚马逊欧洲总部则否认违反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将会上诉。
亚马逊表示,维护客户信息安全以及取得客户信任是最重要的,不存在泄露客户数据给第三方的行为,强烈反对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的裁决。
据悉,卢森堡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针对亚马逊的调查始于2018年,当时法国隐私权组织La Quadrature du Net对亚马逊提出了投诉。
按照《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规定,欧洲的数据保护监管机构有权利对公司处以其年度全球销售额4%的罚款。虽然此次罚款已经接近10亿美元,但是相对于4%的全球销售额来说还算少的。
数据显示,2020年,亚马逊的销售额为3860.64亿美元。此次罚款额约占其2020年销售额的0.2%。最新财报显示,亚马逊今年第二季度销售额为1130.80亿美元,同比增长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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