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人版权意识的加强,各企业、个人、机构也对于专利和商标等产权的保护意识也逐渐上升,但是却涌现了许多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出现,他们会通过转卖抢注的商标获取巨额利润。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8月2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诉争商标为“xiaomi”“XIAOMI”。
判决书显示,“xiaomi”“XIAOMI”商标现已转让至原告小米公司名下,诉争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法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最终判决结果为:撤销相关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重新做出决定。
也就是说,小米目前已经获得了“xiaomi”“XIAOMI”商标商标,可以合法合规的正常使用该商标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XIAOMI”商标也与此前日本设计大师原研哉操刀的设计之一相同,新版的“XIAOMI”字母LOGO做了一些调整,原研哉曾表示为小米新的品牌视觉融入了东方哲学的思考。
同时,原研哉还建议,对于高精度的智能手机之类的设备,使用字母Logo的效果更高,小米此前在新的笔记本上已经配备了新的logo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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