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这个词虽然不是华为创造的、但相信多数用户都是因为华为而知道的鸿蒙,也就是华为旗下的鸿蒙操作系统。
然而比较尴尬的是华为并没有提前申请鸿蒙的相关商标,而现在提交的商标申请也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
此前华为申请第42类鸿蒙商标就被判定近似而驳回, 最新申请的38类鸿蒙商标同样被驳回但华为选择起诉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议后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华为申请是合理的,因此驳回华为的起诉并要求其承担诉讼费。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鸿蒙商标其实早就被其他公司注册,而且商标注册时间还是在华为推出鸿蒙概念之前完成的。
目前持有鸿蒙商标许可的是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是鸿蒙HongMeng。
也就是说华为申请的商标仅仅是在别的公司合法持有的商标后面加上拼音,显然这构成了相似商标无法获得批准。
所以无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是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决都没错,既然构成相似商标肯定得维护持有者的权利。
尤其是鸿蒙广告公司注册在先并不存在抢注的问题,因此华为在被驳回后选择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倒是有些理亏。
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布行政判决书后也在微博上引起热议,多数网友在了解来龙去脉后都认为这事儿不怪法院。
而华为申请的商标与鸿蒙广告公司持有的商标近似被驳回也是应该的,网友都劝华为应该花钱买下鸿蒙相关商标。
毕竟对华为来说鸿蒙操作系统是核心即便花钱买下商标也绝对不亏,否则继续用鸿蒙名称还可能引起别人的起诉。
而且华为目前似乎也有意在避开使用鸿蒙相关字样,在某些线下零售店华为宣传时使用 鸿蒙HongMeng 的更多。
值得注意的是蓝点网看到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申请了大量鸿蒙相关的商标,多数还在等待实质性审查。
从鸿蒙广告公司的动作来看华为肯定与该公司有过接触只不过最后没谈拢,所以华为也只能尝试申请自己的商标。
而鸿蒙广告公司此时申请更多鸿蒙相关的商标也可以认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相关类别商标被华为申请了。
所以目前来看两家公司的火药味应该是比较足的,但华为肯定不会放弃鸿蒙商标所以最终双方可能还是得继续谈。
还有网友认为华为这波是活该自己不提前注册商标能怪谁呢,这倒是让蓝点网想起华为高管此前说的滑稽的事儿。
之前华为自研操作系统还未正式公布前就有媒体各种小道消息传,甚至鸿蒙这个名字都是媒体传的而非华为定的。
可能是考虑到媒体传的太多所以华为索性就把鸿蒙当做操作系统名称,这是华为计划外的当然没有提前注册商标。
所以这事儿到最后感觉华为也像是受害者,但现在事已至此再重新更换鸿蒙系统的相关名称同样是不太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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