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wired)网站以前发表文章,介绍雷·汤姆林森(Ray Tomlinson)发明电子邮件的过程,以及电邮地址中“@”符号的由来。以下为文章主要内容:谁发明了电子邮件?这有点像在问“谁发明了互联网?”即使那些深入了解其产生的人士也未能对其实际产生的时间达成一致。
但是在众多声称电子邮件起源的声音中,雷·汤姆林森(Ray Tomlinson)的主张远比其他人合理,他正是电子邮件地址中带有“@”符号的原因。
在 今年早些时候,为认可他在1971年发明的初级电子邮件系统,互联网协会(ISOC)推选汤姆林森成为首届互联网名人堂成员,一同入选的还包括温顿·瑟夫 (Vint Cerf)、蒂姆•伯纳斯•李爵士(Sir Tim Berners-Lee)和范·雅各布森(Van Jacobson)。
上 世纪60年代中,汤姆林森在麻省理工学院完成电子工程硕士学位,之后花了几年时间在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他进入Bolt Beranek and Newman公司(BBN)工作,这家波士顿公司在发明互联网的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在60年代末至70年代,BBN主要开发了一项为互联网开创者提供 支持的硬件和软件:阿帕网(ARPAnet),这是一个由政府资助的网络,用以连接美国国内多个研究机构。
BBN将阿帕网上连接各个研究机 构的接口信息处理机(Interface Message Processor, IMP)打造成一个规模庞大的网络。通常,这些IMP(类似于现代的网络路由器)都被接入到DEC PDP-10s等大型电脑主机上,在1971年,汤姆林森和名为杰里·布彻菲尔(Jerry Burchfiel)的BBN同事负责为这些机器开发一个新款操作系统。
这意味着,他们自己连接到了阿帕网。但这也同样意味着,他们接入到 了一个相对较小的研究员社区。感谢史蒂夫·克罗克(Steve Crocker,另一位互联网名人堂成员),这个社区能够经常通过一种名为征求修正意见书(Request for Comments,RFC)的文件交换意见。有一天,汤姆林森遇到了一个RFC,提议开发特定的协议以在网络上发送和接收邮件。
计算机科学 家多年来一直在机器上交换信息。有些人将电子邮件的起源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初以及麻省理工学院的兼容分时系统(Compatible Time-Sharing System,CTSS),该系统实际上是一台大规模的计算机,人们可以远程登录该计算机。通过CTSS,用户可以通过在机器的碟片上储存文件从而交换信 息,在1961年,一个名为汤姆·范·富勒克(Tom Van Vleck)的男子开发出“邮件”命令,可以让用户相互间发送电子信息。不过这些信息实际上并不会在网络上传播。它们仍然停留在单一的机器上。
在 阅读了这个RFC后,汤姆林森未对其细节太过留意。不过他开始从事开发自己的信息系统,利用一个旧的分时信息项目作为起点。“那个RFC看起来非常复 杂,”他说。“我认为我可以做一些更加简单但性能更好的东西出来。”这成为了阿帕网的“SNDMSG”指令——英文“发送信息”是缩写,这个指令还使用拥 有“@”符号的地址。与今天非常类似,这个符号位于你尝试联系的用户的姓名以及你能够联系到他们的地址之间。
汤姆林森回忆说:“我看着键盘,我在想:‘我在这里可以加点什么,好让用户名不会被搞混了?’如果每个人都在名字上加一个‘@’标志,这不会有太好的效果。我们曾使用逗号、破折号和括号。在剩下三个或四个字节的时候,‘@’标志最合理。它表明用户在哪里。”
汤姆林森称“@”符号是“键盘上唯一的介词”。
第一个在两台阿帕网机器之间传输的消息是由BBN发出的。但是汤姆林森并不记得自己发送的内容。“都是测试的消息,键盘上什么顺手我就发什么,”他说。“第一个消息随便说什么都行。”
在1972年,汤姆林森和BBN将他们的“SNDMSG”项目带到其他十多个阿帕网的站点。最终,“@”符号遍布各地。汤姆林森现在仍然在并购BBN的公司工作,他并没有将自己的系统称为电子邮件。不过他表示,70年代中时阿帕网上的专家就已经在使用这个词语。
有人认为麻省理工学院的范·富勒克是电子邮件的发明者。其他人认为是汤姆林森。仍然有人认为是新泽西的一位14岁孩子,他说自己在汤姆林森推出这个大项目后7年创造了电子邮件这个词。但是这些大多都是语义学上的争论。
范·富勒克对此表示:“现在,对于谁编写了这个项目以及大约的时间并没有太大争议。争议在于对这个项目的称呼。”
编译/腾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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