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微信产品“青少年模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公共利益。
以下是腾讯回应:
悉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微信产品“青少年模式”相关公告的报道,我们将认真自检自查微信青少年模式的功能,并且虚心接受用户建议以及诚恳应对民事公益诉讼。我们很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微信将积极承担起保护和引导青少年的社会责任。2020年10月,响应主管部门的倡议,微信主动上线了青少年模式,并一直在持续完善其能力。目前开启后,家长能够设置视频号、公众号、小程序等产品的开放范围,且支持展示视频号青少年专属内容池,限制青少年用户发起直播以及使用直播打赏,关闭小游戏、Q币充值、信用卡等功能。我们也将借此机会广泛收集用户反馈,不断完善对青少年的各项保护措施,并持续对青少年进行正向引导,与家长共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上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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