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乱象迭出,网贷公司涉嫌非法公布欠款人隐私

近日有新闻爆出一个叫“中国信用黑名单”的网站公布了4242条网贷逾期学生的个人信息,详细到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学籍信息、本人电话,甚至父母、同学的手机号全被公布在网上。

P2P乱象迭出,网贷公司涉嫌非法公布欠款人隐私

雷锋网去查询的时候,“中国信用黑名单”已经无法打开。不过,雷锋网(公众号:雷锋网)连带找到了另一个叫“网贷金融黑名单”的网站,上面的信息量实时更新,雷锋网访问的时候显示是946028条。这个网站披露的信息包括姓名、电话、户籍所在地、住址、单位、欠款信息等等,网站称“网贷信用黑名单信息由网贷平台提供上传,上传者对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雷锋网看了一下首页披露的黑名单信息,10个里面有9个是90后,其中5个是95后,欠款数额也就在三五千左右,他们贷款的平台分别是贷贷红、贝才网、汇贾分期等等P2P公司。这些人一般是被传统金融拒绝的对象,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各个平台之间的竞争剧烈,放贷门槛大大降低,他们因此有了借款的门路。虽然没有数据统计过这些贷款的坏账率,但从这个网站披露的黑名单来看,我们能看出一些大致的情况。

P2P网贷逾期记录是否会被录入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有银行从业者说“不确定”,但是极其可能;而且随着大数据征信的日益发达,这些信息肯定会被收录到个人网络档案中。那些贷款人员多数是在校学生,还没有过多和银行打交道的经验,对后果缺乏清晰认知,不少P2P项目就是掐准了这个漏洞。之前雷锋网还见过类似的状况,在一些城市边缘地带(即所谓城乡结合部),运营商为了冲业绩大搞“分期购手机”,把6000、7000的手机分期卖给偿还能力有待考察的人,也是同样的操作手法。

剩下的一个疑问是,“网络金融黑名单”这样公布欠款人的信息是否违法?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对此提出了质疑,斥“公布信用黑名单也要讲法理”,并引述法律条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其执法主体只有人民法院,并且“民间机构无权制作黑名单,信用评级也不行”。

虽然一些P2P贷款公司在用户协议里规定如果逾期,放贷公司有权将贷款人信息披露到网站上,但这个条款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没有法律效力,“中国信用黑名单”网站的关张或者就是因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这些网站不惜冒着违法的危险也要披露这些贷款人员的信息,是不是暴露了P2P的另一个乱象,网贷公司对于如何回收“坏账”是否也无计可施呢?

原创文章,作者:ItWork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log.ytso.com/64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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