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各省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每月 15 日和 30 日前,报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汇总分析后形成专项督导半月通报。通报重点是各地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情况、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情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等。
《通知》强调,为加大工作督促力度,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双减”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直接在媒体上曝光,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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