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短视频类App情况
二、浏览器类App情况
三、求职招聘类App情况
四、实用工具类App情况
五、工作要求
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相关App运营者应当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发至电子邮箱:Appzhili@cac.gov.cn,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办将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010-5563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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