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上前询问,该男子表示蜗牛“危害生态”,所以要消灭它们。一市民不满该男子的行为,将这一幕拍下来发到了网上。
随后,香港油尖警区动物罪案警察专队经过调查,于昨晚约7点,在尖沙咀拘捕了该男子,原因是涉嫌残酷对待3只蜗牛。警方在该男子家中搜到了他“犯案”时所穿的衣服和鞋子,将其带走。
据了解,男子今年26岁,是香港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的博士。
2018年起,香港警方将部分刑事调查队人员调配至专责处理虐待动物的刑事调查专队中,即为“动物罪案警察专队”,编制每队约5人至6人,他们都接受了专业调查虐待动物案件的训练,目前,全港22个警区均设有“专队”。
警方称,非常重视及绝不容忍所有残酷对待动物案件,又表示这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判处20万港币(约合人民币16.6万人民币)+监禁三年。
根据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法例》,残酷对待动物属严重罪行。
残酷对待动物行为包括残酷地打、踢、恶待、折磨、激怒或惊吓动物,或因胡乱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种作为而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港币+监禁3年。
对于该男子的行为,港媒的用词更是刁钻:男子是“狂徒”,其行为是“虐杀”。
此事在香港社交媒体引发热议,多数网民认为此举太过小题大做,有网民甚至嘲讽“真是破获了世纪大案呢”;
由于蜗牛以植物的根茎、果实以及叶子为食,对于农作物有着较大的危害,因此被归为害虫。香港渔业自然护理署官网发布的文档中,也将蜗牛归为害虫;
有香港网民表示,“从未听过杀害虫,也会被捕”;
还有网民质疑,按照这个标准,以后是不是使用电蚊拍、踩死蟑螂也违法了?“我煮火锅都直接丢生虾入锅,原来是犯法啊?”、“看到有人把蟑螂踩死了,要不要去报警?”
目前,相关方并未做出更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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