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次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租赁 驾驶其上路将查处

北京再次明确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租赁 驾驶其上路将查处

交通部门提醒市民,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查处。

据了解,北京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公安交管局及属地政府已经多次约谈北京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品牌运营主体。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市交通委对于拒不整改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累计实施行政处罚 9 次,涉及 8 个品牌。同时,各区政府组织全面清理路面上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针对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无故缺席约谈、拒绝配合调查、拒不缴纳罚款的情况,市交通委对其开展了入户调查,实施顶格处罚并追缴滞纳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做出吊销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目前,仍有少量电动租赁自行车违规在京运营,全部为未登记、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公安交管局针对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根据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 20 元罚款。

交通部门提示市民,关注资金及自身安全,拒绝使用任何品牌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原创文章,作者:ItWork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log.ytso.com/95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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