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计划实施的方式有哪些?

  股权激计划实施的方式有哪些?接下来一起看看吧!!!

  股权激计划实施的方式有哪些?

  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现方式主要有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方式,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现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等方式。

  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谓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后,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股权激计划实施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实施股权激计划的作用

  企业法人治理

  实施股权激励,其实质就是在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的经营者之间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利益关系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业绩

  理论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

  保护公司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在任职期间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提出终止授予新的股权并取消其行权资格。该项规定意味着,存在大股东占款的上市公司无法实施股权激励。同时股权激励对象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可依法提出终止授予新的股权并取消其行权资格。

  公司以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正是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因此经营者保护自身利益与保护公司利益的目标得到高度统一,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此外,财务报告虚假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原创文章,作者:Maggie-Hunt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log.ytso.com/enterprise-strategic-planning/227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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