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海淀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分享了海淀区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其中一则案例为“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为知名脱口秀演员李诞。
今年2月份,李诞在其个人微博发布了一条女性内衣广告,内容含有“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我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你就说信不信吧”等内容。
该广告发布之后引发争议,随后李诞删除了这条广告并致歉。
经调查,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没有收取单独的广告发布费。另当事人作为公众人物在广告中利用自身的知名度为品牌女性内衣作推荐,属于广告代言行为,且并未使用过该商品。
当事人上述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构成了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的行为;同时当事人的代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综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二是罚款651147.54元,共计876721.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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