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持续被炒高,这其中包含多重因素,比如世界范围内货币超发突出,投资者需要寻找新的投资标的。但如果缺乏足够的投资理性,很容易会诱导刺激某些人为了赚快钱而加入其中,从而沦为被割韭菜的命运。
因此,必须给投资者一个正面提醒,让更多人了解虚拟货币炒作的高风险本质,从而防止羊群效应下的盲目跟进。
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就在同一天,内蒙古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公众可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等四类参与主体进行举报。“挖矿”需耗费大量电力,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此前长期唱多的马斯克,最近也开始抨击比特币耗费能源、伪去中心化等。
此次多部门联动,就是针对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持续炒高、参与投资者增加等现象,从而采取的有效防范举措。尤其是对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避免相关机构助推虚拟货币“虚火”,进而对金融市场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种种不良后果。内蒙古针对虚拟币“挖矿”乱象专设举报平台,也是地方加大对虚拟货币治理力度的体现。
这轮针对虚拟货币的整治,更重要的目的是切断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参与虚拟货币市场交易的通道。
相比于“散户”参与“炒币”的自负盈亏。如果过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参与到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就会造成将虚拟货币等同于法定流通货币的幻觉。
而大量虚拟货币一旦从“线上”进入到“线下”,形成无节制发展状态,会产生多重严重后果。这可能会进一步对投资者乃至公众产生误导,误以为虚拟货币交易将全面放开。如果更多并不具备专业投资能力的“小白”参与进来,一旦操作不慎必然损失惨重。
另外,虚拟货币近年来已经出现了不少乱象,之前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面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甚至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有的项目干脆采取多层金字塔结构的所谓返利、计酬模式,这就涉及到性质更为严重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风险。
如果部分金融机构、支付机构行业支持虚拟货币交易,容易形成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此暗门相当危险。
因此,对虚拟货币说“不”,就是要对虚拟货币“实体化”零容忍,不给任何不法行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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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Maggie-Hunt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log.ytso.com/industrynews/28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