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巨头BATJ高管讨论:中国“监管沙盒”应该怎么做?

金融科技巨头BATJ高管讨论:中国“监管沙盒”应该怎么做?

雷锋网AI金融评论报道,近日,随着央行文件的下发——明确要求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并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网联一时间又成为业界的焦点。

因为如此,近来对于网联、银联与第三方支付的业界分析铺天盖地,那作为政策执行的当事人,互联网巨头是怎样的回应呢?

此外,据雷锋网(公众号:雷锋网)AI金融评论了解,监管规范的话题中,沙盒模式同样受到各界的关注。随着英国、新加坡等地相继推出各自的“沙盒”监管政策,中国金融监管层同样在酝酿这一种模式,但基于市场、国情的不同,中国金融科技的“沙盒”怎么做呢?

在8月19日举行的“聚焦金融风险防范与财富管理—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百度集团副总裁张旭阳、蚂蚁金融副总裁徐浩、京东金融副总裁许凌、腾讯支付金融业务副总裁洪丹毅、浙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殷剑峰就网联的运行、金融科技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展开了讨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李建军教授为主持人。

雷锋网AI金融评论对讨论实录编辑如下:

李建军:这个政策出来以后,大家在思考对第三方平台的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就这个问题先请百度张总发表您的看法。

张旭阳:这个问题应该问徐总和洪总,因为这两个是支付巨头。央行的政策还是希望规范直连模式,使得整个电商支付通过中心平台更规范的发展,现在第三方支付的格局还会长期存在。

徐浩:所谓网联,监管部门更主要的是考虑从监管的角度对支付领域的信息和资金透明方面的监管要求,在金融领域这两个也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有关部门在网联建设当中提出的原则是共建共有共享,只要是坚持领导提出的这些原则,各参与方基于公平的合作,真正的共建共有,大家共享网联平台所能带来的更加便捷性、更加便利的,对行业也好、用户也好都是有利的事情。

李建军:前两位的观点基本一致,对未来应该是有助于整个第三方支付的规范和发展。在座的前面BATJ都有支付牌照,大家看法应该都一致。下面我们讨论第二个问题,围绕金融科技,现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也比较多,特别像去年以来,区块链金融、人工智能,围绕智能金融的创新发展。在这个领域的监管,有人就主张应该给它一些特殊的政策,比如国际上提出来“监管沙盒”的模式。近一年多来,我们国内的学者还有一些业界的实践者,也主张我们中国是不是也搞“监管沙盒”?先请京东金融的许总谈一谈观点,接下来请洪总,最后请殷博士再从理论角度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许凌:关于沙盒监管近期应该是一个比较火的话题,核心理念是说怎样在既有的建制化的市场下能有效规范地鼓励创新,将创新放在一定的范畴和红线范围内,特别像对于像金融行业是特别有价值的。规范、合规,但是不压抑创新,让整个技术对于金融的扩张性、对用户的服务性能进一步扩张。如果适时推出中国制度下的沙盒监管,我觉得是在监管上一个好的创新范例。

我本人也提一个小的建议,未来沙盒监管一定要注意的是是把盒子放在沙上还是把沙放在盒子里,都叫沙盒监管,千万不要走偏,真正是把盒子设计好,范围设计好,把创新的沙子放在里面去看,一旦成型可塑化,非常坚固,拿出来变成一个大楼去建设它,沙子一定是在盒子里,但盒子架构和设计要充分讨论。中国在全世界做监管创新是有机会的。

洪丹毅:监管沙盒也是最近谈得比较火的一个话题,新加坡、澳大利亚也都在跟进这样制度上的设立,究其原因是因为从过去很多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来说,都是通过创新最后变成今天市场的样子出来,一切没有创新就不会有今天金融领域的现状,但凡金融创新,后面会跟上金融的监管。沙盒这样的机制已经把双方放在一个角度看问题,使得在监管底下还能容忍创新,能够在红线范围内去持续验证价值有效性,通过验证之后再走出盒子,实现市场化更大的推广,这是它本质的概念。

我们也非常期待在中国不久将来能推出一个比较规范的比较统一的监管沙盒的制度,现在我们看到各地都有在推广这样的一些做法,我们对这样的做法也存有两点思考:

  • 第一块是中国真的是地大物博,它跟英国或者新加坡不一样,中国这么大,这么多省份,怎么样治理监管法是比较合适的,是需要思考的。

  • 其次,监管沙盒的设计对整个监管资源的要求非常高,对整个监管的耗费也非常重,如果真的有这样的机制出来,相信中国瞬间会爆发几千个甚至上万个项目进到盒子里去,到底有没有这么多资源、有这么多监管的人才,对这样的项目进行充分的测试认证和最后的审批,这也是我们亟待需要去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我们非常期待从监管这边尽快出台这些规范,让整个市场把真正的创新放到盒子里做充分的认证,使得我们在重监管的环境下依然能够在互联网金融这领域做出一些创新的空间出来。

殷剑峰:我比较同意刚才洪总讲的,有很多国家值得我们学习,但是像监管沙盒这个东西主要来自英国,英国还是一个小国,他的人口主要集中在伦敦,伦敦金融层构成了他GDP的主要部分,对中国这种大国来说恐怕不太适合这种例外的尝试,而且金融的溢出效应是非常大的。

对中国的金融监管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决三件事情,第一,去除不必要的管制,第二,迅速覆盖那些没有覆盖的监管空白,第三,对同样的金融业务实施同样标准的金融监管。这个是目前最需要的,这次在金融工作会上也说得很清楚,监管沙盒这种东西,讨论讨论可以,但永远摆不上议事日程。

李建军:谢谢殷博士,关于未来对互联网金融或金融科技的监管,虽然说呼声上要求有一些容错机制,但实际上对我们这个大国而言,这样的机制设计,如果设计不好,可能产生的负效应会更大一些。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讨论,假如能有比较好的顶层设计,也是可以推广去做一些试点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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