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难一步到位,网贷平台“交作业”deadline要推迟?

监管难一步到位,网贷平台“交作业”deadline要推迟?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称,网贷整改备案验收很可能“二度延期”。

雷锋网AI金融评论整理发现:

  • 早在2016年8月24日,监管层就下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给出一年整改期限的要求。

  • 但在2017年12月,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即“57号”文),将2018年6月底作为整改的最后期限。

一位接近深圳网贷协会的业内人士透露,各地金融办接到高层电话,监管层考虑在全国统一合规备案标准,为此或将再次延长网贷整改验收的期限。

雷锋网AI金融评论试图就这一消息向部分网贷平台进行求证,但对方普遍表示目前不便对监管信息发声表态。也有平台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未收到任何文件信息,备案前的验收工作仍在陆续开展。

原因之一:资管新规突然上线?

据报道,此次备案再度延期的消息传出,或许与3月底所发布的《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即“29号文”)有关。

雷锋网(公众号:雷锋网)AI金融评论曾报道,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通知中强调,

  • 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 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同时该通知指出,未经许可的互联网资管产品,发售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其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

据悉,之前的网贷平台验收相关文件均未提及“资管产品”,此番整治举措突然上线无疑是提高了整改难度。有媒体称,能够兼做资管业务的多是行业头部平台,它们原本在诸如银行存管、信息披露等硬性条件上都已基本整改合规,但很难在规定时间内消化存量违规业务。

原因之二:银行存管规定未明晰?

除了“天降”资管新规以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资金存管情况等监管细则的不确定也是验收延期的可能原因之一。

此前一些地方监管机构为了方便管理资金流,曾经提出过存管银行属地化的要求:如上海要求要在该市设有经营实体的商业银行,深圳则要求须是在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但业内机构普遍对此有异议,因此尚未具体落实。

随后去年年底发布的57号文则强调,机构应与“通过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并未提属地化的要求。

雷锋网AI金融评论根据互金协会披露的公开信息整理发现,已在互金协会登记的120家网贷平台中,尚有5家机构未与银行签署资金存管协议,其中就包括红岭创投这样的知名平台。而平台们的合作对象,多数集中在厦门银行、新网银行、上海银行、包商银行、民生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江西银行等。

然而,雷锋网AI金融评论注意到,上个月底就有报道称P2P存管银行的白名单可能“最快一周之内出炉”,但这一消息目前为止仍无后续。

多地验收工作正展开

在本月初,深圳金融办也开展了验收摸底工作,约谈了数十家深圳P2P公司。据了解,验收小组最早一批进驻P2P公司应该于4月10日左右进行验收检查,会计师事务所会重点检查各平台理财产品资金流是否清晰明确,平台本身自有资金是否与投资人资金账户隔离,然后由律师出具整改意见报告,包括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关联公司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

而上月底,广州金融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广州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工作最迟4月25日结束,并提出了申请验收的网贷机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风险应急预案》的措施。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同样在上月传出消息,拟聘请10家律师事务所,参与约170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场验收工作。

上海方面,则在今年2月披露了整改验收方案相关,强调上海网贷机构的备案需要获得“双同意”,即上海市金融办及上海银监局都必须认同,才可能获得备案,在监管分工上,未来地方监管部门即上海金融办将负责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而上海银监局则将对机构进行“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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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ItWork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log.ytso.com/industrynews/82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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