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地车主反映,自己的车辆因为违停消防通道,结果被贴上了“脸盆”消防通道违停处罚单。并且自己无法拆卸,只能前往消防队处理,挂着脸盆在街上开车,让自己和车的“老脸”都丢尽了。
据介绍,自去年以来,新型消防“电子告知单”已陆续在湖南、福建、内蒙古、江苏连云港、山西临汾、广东东莞等地推行。
什么是新型“电子告知单”?
与普通的纸质罚单不同,这种脸盆状的新型“电子告知单”利用内置的天然橡胶真空吸盘,牢固地吸附在车辆驾驶位的车门上,吸力达到300公斤以上(但不会对车辆造成任何损坏),人力无法取下。里面还有定位系统和报警系统。
如果车主长期将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且经交警电话通知后仍未挪动,那么交警就会将违停车辆的车牌、位置、违停时间、照片和视频等证据上传至后台管理系统。
依法将“电子告知单”吸附在车辆驾驶位的门上,并登录后台管理系统一键锁定。
如何解除“电子告知单”?
消防车通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即在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时,消防车通行到达现场救援的通道。
根据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车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可以说,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
然而不少小区车辆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已成为阻碍消防救援的重要因素。
为了有效杜绝此现象,多地开始试点这一种新型的消防“电子告知单”。该设备可实时监控违停车辆的运行轨迹,待机时间最长可达2年。
电子告知单”启动后,通过交警联动的信息共享接口,将违停车辆的情况通过短信告知车主,并督促其将车辆驶离现场。
车主可扫描“电子告知单”上的二维码,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被处罚的原因,按照提示前往指定的消防大队或交警大队接受相应处理,方可顺利解锁“电子告知单”。
注意:如果车主自行暴力拆卸或破坏设备,“电子告知单”内置的声光警示系统会自动发出声光警告,同时将报警信息同步发送到消防监督员的手机终端,消防部门会以损坏公物的行为起诉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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