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眼中的“潼关肉夹馍协会”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每经头条(ID:nbdtoutiao),作者:张静、贺娟娟、吴允(实习记者),编辑:张海妮,原文标题:《直击风暴眼中的“潼关肉夹馍协会”:加盟会员单位已过百,300多条开庭公告,多为商标权纠纷》,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因为大规模起诉外地小吃店维权,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突然火了。

据河南民生频道大参考报道,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上百家小吃店,理由是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求商户赔偿,金额为3万元到5万元不等。如想继续使用上述商标,需选择加入协会或协会授权的企业,加盟费为9800到99800元不等。

上述维权事件几经舆论发酵,引发极大的关注和讨论。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微博表示,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将事件推向新的高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第一时间前往潼关县,现场走访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协会旗下授权运营“潼关肉夹馍”商标的企业,起底和完整还原事件始末。

起底潼关肉夹馍协会:王华锋是领军人物

引爆舆情的事件主角是“潼关肉夹馍协会”。工商资料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华锋,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系社会团体,业务范围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曾用名“老潼关小吃协会”。

根据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潼关肉夹馍”是由老潼关小吃协会在潼关县政府及县就业局的倡导与支持下倾心打造,全权授权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餐饮)与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潼餐饮),并举办潼关小吃创业技能培训,着力弘扬潼关小吃,发展潼关肉夹馍品牌。

也就是说,潼关肉夹馍协会实际上是将“潼关肉夹馍”的商标权交给了万盛餐饮、盛潼餐饮负责运营管理,且是唯一授权,而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均为王华锋。

盛潼餐饮。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贺娟娟 摄 

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发现,王华锋持有万盛餐饮55%股份,并间接持有盛潼餐饮60%的股份。

多方信源交叉印证,王华锋主导的潼关肉夹馍协会及名下两家公司,与地方政府关系颇为紧密。

三者之间的合作,最早可以追溯至2012年。潼关县政府官网显示,2012年潼关县政府召开专题研究打造潼关小吃品牌相关问题的常务会议,通过并成立了潼关县小吃推广领导小组,同意成立老潼关小吃协会,同意县就业局与王华锋的万盛餐饮联合开展潼关小吃创业技能培训,实现全程公司化运作。

图片来源:潼关县政府官网截图

同年6月,老潼关小吃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潼关肉夹馍”商标。但记者查询发现,老潼关小吃协会当年提交的申请注册并未通过,直到2014年4月提交的申请注册,才最终获得“潼关肉夹馍”商标审批,商标注册号为14369120。

此外,在万盛餐饮的官网首页上可以看到“潼关肉夹馍标准制定者——陕西省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文)”的字样。

从公开报道及潼关县政府官网信息来看,王华锋似乎成了潼关小吃产业的代表性人物,他曾多次出现在潼关肉夹馍产业的重要会议现场。11月18日潼关肉夹馍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就在王华锋的盛潼餐饮召开。

同时,王华锋也受到当地政府的不少认可。比如,2014年,王华锋获渭南市“金牌工人”称号;2018年,被授予渭南市非公有制经济“十大风云人物”称号。潼关县委相关人士亦向记者表示,他本人在潼关肉夹馍产业发展中“非常关键”。

在潼关肉夹馍协会和盛潼餐饮(曾经的)办公地址记者看到,地方政府亦给予其极为优惠的政策扶持:由县就业局给予加盟者每户5万~8万元小额贴息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由县就业服务局给予加盟者每户2000元租房补贴,连补两年;由县财政按照店面等级分别给予加盟者5000元到2万元的奖励补助。同时给予潼关小吃示范店三年退税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条款。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贺娟娟 摄

享受条件之一为:经潼关县就业服务局培训和盛潼餐饮实训取得小吃培训证,按要求成为潼关县盛潼餐饮加盟成员(即潼关肉夹馍协会会员),并接受盛潼餐饮及协会的规范管理。

记者最新从潼关县委相关部门了解到,王华锋还计划将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瞄准做饼胚的原料面粉,筹备建立面粉厂,且“已跟相关职能部门有过沟通”。

潼关县委宣传部:做法欠妥,维权过于冷冰

潼关肉夹馍协会大规模维权一事,引发舆论风暴。11月25日、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往渭南市潼关县现场采访调查,试图还原舆论风暴中的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事件始末。

事件的核心点在于商标侵权国家知识产权查询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曾用名“老潼关小吃协会”,曾多次申请“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但多数处于实质审核阶段,最终申请到且目前唯一持有的商标,即上述注册号为14369120的商标。

记者查询潼关肉夹馍协会信息发现,目前该公司已有319条开庭公告信息,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地区涉及全国多个省份。另有15份法律文书显示,侵权纠纷案件裁判结果为驳回、或者起诉方撤回。

事实上,据老潼关小吃协会官网显示,早在2018年协会就发布了一份《关于对违规、违法、侵权行为追责的声明》,言辞严厉,直指在陕西省内及国内其他地区出现了个别“潼关肉夹馍”山寨店铺,严重侵害了协会的商标权。

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商登记住所为“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记者找到挂着“潼关肉夹馍协会”门牌的办公室,里面仅有1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对维权事件“无可奉告”。

潼关肉夹馍协会。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贺娟娟 摄

整个办公楼层不少房间只留杂物,并没有日常办公的痕迹,但依稀还能看到当地政府扶持“潼关肉夹馍”品牌的影子——楼道的墙面印刷着“潼关县劳务局培训学校”的红色大字,在一间实操培训教室,还挂着《关于进一步推进潼关小吃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潼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潼关肉夹馍’品牌最早由就业局提出,企业具体执行,通过培训、加盟、开店补助等方式,培育品牌。后地方政府机构调整,品牌发展有过一段时间空档期。2019年,相关事宜已全部移交给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就业服务中心目前只负责前期培训。”上述人士还表示,近年受疫情影响,政府牵头的培训开展较少,主要是零散的商户自己进行相关培训。

关于潼关肉夹馍维权及引发的舆论风波,潼关县委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网上质疑的敛财不太可能,协会初心还是想维护品牌,“但处理方式可以更柔和、更弹性,而不是冷冰冰的法院传票”。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潼关肉夹馍协会在地方小吃产业发展中是起到作用的,更多是扮演了“推广者”的角色,它将潼关肉夹馍最核心、也最难复制的饼胚,进行规范化、流水线式的生产,对于潼关肉夹馍这样的特色小吃产业发展很有助益。

此外,工作人员提到,早年潼关做肉夹馍免费培训,当时就有很多外地人慕名前来,这次所谓侵权小商户,或许也有曾在潼关接受相关培训的人。

11月26日下午,记者从潼关县委获得一份《给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一封致歉信》,潼关肉夹馍协会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妥善处理。

记者获取的致歉信。

尽管潼关肉夹馍协会对维权一事道歉,但此次事件仍然有两点存疑:其一,潼关肉夹馍协会虽为社会团体,但记者调查发现,其更像是王华锋私人在运营,且将商标使用权唯一授权给了自己名下的两家公司,那么王华锋是如何以协会名义拿到集体商标,且授权给自己名下公司使用?其二,记者在前述“老潼关小吃协会”网站上看到,截至2019年年底,其加盟会员单位数量已过百,即便按照最低加盟费收取,也有上百万的收入,这笔收入又去向何处?

针对上述疑问,潼关县委相关人士表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运营与政府没有关系,加盟费用亦是协会自行收取。

律师:警惕集体商标使用异化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微博就此事评价称,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将该事件的关注度推向新的高潮。

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微

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外地商户以及要求加盟费到底是否合理,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业产权律师。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剑豪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之前的公开判决,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胜诉率很高,多地法院也均支持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许多小商户确实侵犯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单项赔偿金额在12000元左右。

法院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享有集体商标,且处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保护,而诸多小商户在其店的招牌门面和肉夹馍包装袋上使用“老潼关肉夹馍”或者与之近似的文字和商标,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商标构成近似,故而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但此次维权事件,“官方已经作出定性:潼关肉夹馍协会对小商户的高价索赔实际上构成了对商标权的滥用。虽然潼关肉夹馍协会有权要求未经授权使用的小商户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是无权强制要求商户支付加盟费,更无权漫天要价。”张剑豪表示。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商标专业总监杨静安表示,“潼关肉夹馍”作为一个集体商标,注册在潼关肉夹馍协会名下,但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这个协会可能主要还是由特定的某家企业在运作。企业正常情况下只能申请普通商标,潼关肉夹馍是“地名+通用词”的组合,无法作为普通商标去申请,于是就以协会的名义申请为集体商标,然后又按照普通商标去行使权利,开展连锁加盟等。

按照杨静安的解释,集体商标性质与普通商标性质不同。普通商标在使用上,注册人可以独占,禁止别人使用商标,也可以任意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连锁加盟等;而集体商标主要是供协会的成员来使用,且满足条件的协会成员都能使用。

“集体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当中,需要相应的资质,而协会这个身份,就是一个最基本的资质”。杨静安表示,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些市场主体试图借用协会之名,以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形式,实现自己扩大市场份甚至是控制市场的目的。但这样一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制度就被异化了。

杨静安提醒称,出于对当地经济的推动,尤其是农业发展等方面的考虑,‍‍地方政府通常鼓励当地优势企业牵头,成立组织去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但在这个过程当中,政府或许没有意识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和规则背后可能带来的利益不平衡因素,以及使用异化的负面影响。”

对于上述维权事件,记者多次致电及发短信给王华锋,并前往万盛餐饮和盛潼餐饮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王华锋的任何回复。

记者手记:还有两个问题待解

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引爆舆情,估计当地政府也没有预料到。

陆续起诉外地上百家小店,要么赔偿商标侵权费,要么加盟协会缴纳会费继续使用商标,事件主角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被舆论批评吃相难看。

虽然名义上是行业协会,但记者现场调查发现,其更像是王华锋在私人经营,通过协会将潼关肉夹馍的商标权唯一授权给了自己名下两家公司。

事实上,在商标申请中,能以协会名义拿到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权,并不是简单的事,尽管记者调查中,地方政府极力撇清其与协会和王华锋的关系,但背后若没有政府程序上的支撑,仅凭企业自己运营恐难以如愿。

事情发酵几天后,潼关肉夹馍协会出面道歉。然而,其并没有回应核心问题:为什么只有王华锋拿到授权,加盟费又去哪了?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每经头条(ID:nbdtoutiao),作者:张静、贺娟娟、吴允(实习记者),编辑:张海妮

原创文章,作者:奋斗,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log.ytso.com/203355.html

(0)
上一篇 2021年11月27日 13:39
下一篇 2021年11月27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