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支持哈尔滨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国科函规〔2021〕25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商请支持哈尔滨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黑政函〔2020〕39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修订版)的通知》(国科发规〔2020〕254号)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哈尔滨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发挥人工智能在赋能哈尔滨高质量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二、依托科教资源基础和特色应用场景,加快人工智能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哈尔滨科教资源富集、产业特色鲜明、国际合作基础良好等优势,加强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强化特色应用牵引,在智慧农业、智能制造等领域和寒地场景打造创新应用标杆,探索智能经济发展新模式。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建立省市校合作新机制、产学研转化新平台和跨区域合作新模式,健全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基于东北地区农业农村条件下的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新路径。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推进哈尔滨试验区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把握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支持开展政策先行先试。

专此函复。

科技部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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