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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技术支撑下,在强大的数据处理、分析能力的支持下,“万物皆数”将成为可能。要实现整体智治,必须建设数字社会。整体智治是数字社会建设的结果,数字社会建设是整体智治的前提。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以传感技术、物联网、互动智能终端为代表的技术应用日益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产生的大数据甚至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信息技术支撑下,在强大的数据处理、分析能力的支持下,“万物皆数”将成为可能。在数字化、网络化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逻辑关系运算,再现社会事物之间的各种关系也将成为可能。通过云计算、大数据,我们能够将人类社会中事物的属性和规律通过适当编码的方式,以数字符号的形式表达出来,这种表达本质上是一种“量化万物”。
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进程中,信息一直是重要资源。无论是个性化选择还是政策的公共决策,都面临着信息不对称、信息不足的问题。而“量化万物”的数字社会能够帮助个体和政府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足问题。因此,我们不仅要推进经济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而且在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等方面也要推进数字化转型。数字社会的简单含义是利用数字技术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数字社会的内涵是在信息技术包括传感技术、物联网、互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发展基础上,利用网络及其应用积累的海量数据,实现社会关系的网络化并努力推动社会各领域形成网络节点,再通过大数据和网络节点打通现有社会各领域条块分割格局,驱动社会的共建共治共享,实现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目标。
从数字社会的概念出发,我们可以总结出其两大发展特征:一是社会网络化,二是治理数字化。社会网络化是利用传感技术、物联网、移动智能终端及人工智能等科技和信息技术,将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变成网络节点,通过寻找数据节点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析各地区、各时间段的社会建设特点、问题,剖析原因,从而更好应对社会转型。治理数字化是利用移动智能终端和大数据技术推动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的服务,通过科技支撑的方式实现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的目标,最终实现社会综合治理、便民服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内容的协同治理,并合理地进行资源调配。在治理数字化方面还可以利用移动智能终端信息系统,广泛吸纳社会公众参与社会公共政策制定、政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增加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和交流,并增强民众的监督意识和增加民众的监督渠道。
从目前来看,数字社会在中国的发展包含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采集大量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信息的基础数据。第二个阶段是进行数据归集,将数据按照其属性进行分类并编码。第三个阶段是数据的推广应用。对于我们国家经济、政府和社会三个层面的数字化转型而言,这三个阶段是同时进行、相互促进的。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为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和社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财力保障,数字政府能够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提供管理支持,数字社会建设能够为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数字社会在中国发展的三个阶段同时蕴含社会网络化和治理数字化的特征。没有社会网络化在中国社会的整体实现,治理数字化只能是在社会某个领域单兵突进,无法实现网络与数据驱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整体智慧治理的发展格局。同时,社会网络化是网络大数据将社会结构、社会关系转变为网络节点并将这些节点组织化之后才能实现的。因此,社会网络化和治理数字化是数字社会建设两个不可或缺的特征。只有在社会网络化和治理数字化实现之后,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
要实现整体智治,必须建设数字社会。整体智治是数字社会建设的结果,数字社会建设是整体智治的前提。当前,建设数字社会亟待解决的是通过社会的网络化建设,打破经济领域、政府领域中出现的条块分割格局,真正实现纵向贯通、横向疏通的发展格局。社会的网络化建设能够实现社会各方的共建、共治、共享,同时需要解决在经济、政府和社会等各个领域积累的海量数据寻找经济发展、政府治理、社会建设的规律,同时利用这些规律驱动社会关系由节点变成网络,最终实现整体智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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