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赛迪智库信息化与软件产业研究所发布《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白皮书(2021年)》。该白皮书作为“十三五”时期的收官评估,保持与前4年指标体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并结合数字时代新形势新特点,精益求精、不断创新,以基础环境、产业发展、行业应用三个大数据发展关键领域为聚焦,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对象,对各省市大数据政策体系、产业基础、产业链、生态体系等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估和深入对比分析,期望能为推动我国及各省市分析大数据发展水平、定位大数据发展问题、研判“十四五”时期大数据跨越式发展方向路径提供参考。
总体情况
东南沿海地区领跑全国,川鄂入围第一梯队: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数据发展水平分级明显,东南沿海地区全国领先,广东省表现尤为突出,以59.17的总指数高居榜首,四川、湖北、天津入围前十。
东部地区优势明显,中西部地区追赶势头强劲:东部地区整体表现亮眼,西部地区的四川、中部地区的湖北大数据发展水平表现不凡;河南、安徽、湖南、河北经济基础良好,大数据发展潜力巨大;辽宁、陕西、广西、贵州、重庆、天津有望成为我国大数据发展应用新增长点。
第一梯队均衡发展,第二梯队特色赶超:第一梯度均衡发力,发展环境、产业发展、行业应用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江苏、上海、四川在发展环境、产业发展、行业应用三方面发展尤为均衡。第二梯队以政策或行业特色为导向,围绕本地发展需要,形成特色化发展驱动力:贵州、河南、江西虽处在第二梯队,但其大数据发展环境较好;重庆、安徽虽处在第二梯队,但其大数据行业应用较强,已逐步形成应用驱动型发展模式。
基础环境
总体概况:东部地区领跑全国,发展重点各有侧重。广东省以53.65的发展环境指数领跑全国。广东、江苏、北京、浙江等东部各省(直辖市)占据了排行榜Top10中的前7席位,发展环境整体优越。川黔豫三省入围TOP10,江西、湖北紧随其后,政策洼地效应突出。大数据发展环境前10名依托自身发展禀赋在组织建设、政策环境、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集聚示范和智力保障等多维度发力,例如贵州在政策环境方面遥遥领先,河南在集聚示范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组织建设:大数据管理机构不断下沉,组织保障日益完善。整体来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组建相应的大数据管理机构,大数据管理机构建设成效显著。浙江省和河南省以53.54的发展指数并列双雄,四川省和广东省并列其后,发展指数均在48以上。陕西、湖北、江苏、湖南、贵州等一系列省份在大数据组织建设上颇有成效。
政策环境:政策保障持续优化,共同发力数据要素价值创造。贵州省大数据政策环境指数高居榜首,以68.82的指数遥遥领先。福建、山西、广东、广西指数均在40以上,在营造大数据政策环境工作上表现突出。山东、河南、安徽、河北、江西等指数均在30以上,政策环境建设成效凸显。
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普及应用不断提升,东中西部差异趋缓。广东、北京分别以48.33和46.16的指数领跑全国,江苏、浙江、上海等东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紧随其后,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优势显著。西部地区指数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性依然存在。
集聚示范:集聚示范梯级分布明显,特色聚焦效应显著。江苏省位列全国第一,广东省紧随其后。福建、上海、山东、四川、浙江等在大数据示范成效突出,特色聚焦效应突显。整体来看,全国集聚示范呈梯级分布,建设水平级差明显。
智力保障:省际差距较大,“北上广”人才集聚优势显著。北京、广东、上海在智力保障方面位列全国三甲,人才集聚优势显著。江苏、浙江、四川紧随其后,智力保障指数均在30以上。湖北、山东、福建、河南进入前十,对大数据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显著增强。
产业发展
总体概况:大数据产业发展“强者愈强”特征明显。“十三五”时期,各地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并结合自身传统产业基础和新兴技术演进趋势谋篇布局,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但由于发展基础和发展速度差异,省际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梯次降低、“强者愈强”。
东部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实力雄厚: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及创新能力,并在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上具备先发优势。
中西部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普遍靠后:河北、青海、甘肃、内蒙古等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地创新能力和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仍需提高。
东北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差异较为明显:辽宁依托大数据综试区建设指数排名相对靠前,但黑龙江、吉林两省存在创新能力不高、产业规模不大、数据开放不畅等短板。
产业规模:“长尾效应”明显,广东、北京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产业进一步向优势地区集聚,头部6省(直辖市)产业规模指数占比超60%,“长尾效应”明显。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等地产业规模与其他省份进一步拉开差距。
2020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越过1万亿元大关。“十四五”时期,我国的大数据产业发展将进入集成创新、快速发展、深度应用、结构优化的新阶段。第一梯队: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持续领跑全国大数据产业规模。第二梯队:四川、福建、陕西、天津、湖北、等依托自身特色优势,不断扩大产业规模第三梯队: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数据产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企业数量:北京、广东成为大数据企业集聚“南北双雄”。受人才资源和产业链配套等强相关因素影响,大数据企业更趋向东南沿海地区集聚。北京、广东成为大数据企业集聚地,以72.65、68.77的企业数量指数领跑全国。江苏以57.90的企业数量指数位居第三位。上海、山东、福建、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紧随其后。内蒙古、青海、西藏等省、自治区在企业数量方面相对落后。
创新能力:京、粤、苏成为创新能力排头兵。受惠于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北京、广东、江苏三省(直辖市)大数据专利、论文等创新产出不断涌现,创新能力居于全国前列。
数据资源: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进程不一,浙江表现尤为亮眼。浙江、山东两省发力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居全国第一、第二位。数据资源指数超20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到15个。总体来看,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数量和开放的有效数据集呈现爆发式增长。全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总数达142个,其中新增4个省级、36个地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
行业应用
总体概况:大数据行业应用均衡发展且提升显著。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反映了大数据技术在各省政务、工业、民生、重点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水平。相较去年,平均指数提升近10,达到40.27,说明全国大数据行业应用总体水平大幅提升。浙江蝉联第一名,是指数唯一超过60的省。Top5仅微调名次,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逐步拉开差距,率先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政务应用:省际差距大幅变小,粤沪浙位列第一梯队。政务应用指标主要考量政务在线服务成效度和政务在线办理成熟度等指标。相较去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间阶梯性差异明显缩小,广东、上海、浙江等沿海地区位列第一梯队,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体水平差距不大。
工业应用:发展齐头并进,沿海及京渝地区稍具优势。工业应用指标主要考量生产设备数字化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等两化融合相关指标。相较去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体名次仅有细微调整,前十三名保持不变。东南沿海水平较高。京津、成渝及东南沿海位列第一梯队。
重点行业应用:各地发展水平呈多级阶梯,浙江高居榜首。重点行业应用主要考量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农业信息化水平等指标。相较去年,全国阶梯状发展态势不变,与地区GDP排名呈正相关,粤浙两地仍高居榜首,江西、天津名次大幅提升,进入Top10。
民生应用:中部与东部地区势均力敌,“京”“沪”跃升TOP3。民生应用指标主要考量教育、医疗等民生相关领域的应用情况。整体来看,中部、东部地区发展较好,省际级差平缓。相较去年,浙江蝉联榜首,上海、北京分别上升5个位次,进军前三甲。广东、吉林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分别上升10、6个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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