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高国有资本投资经营企业价值创造能力?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国营企业在本质上是市场主体,其存在的必要性从根本上取决于其价值创造能力。因此,在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制度功能的同时,需要从企业的角度审视其如何创造价值。
怎样提高国有资本投资经营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01从单一的法人主体视角来看,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的价值创造
即便仍沿用“集团公司”的概念,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际上也是指作为独立法律实体的“企业集团母公司”,而不是其以股权为纽带形成的“企业集团”。因此,无论是在概念上还是在实践中,更应该从单个法人实体而非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来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价值创造。就整个企业集团而言,所见的仍然是贯穿于物质形态底层的国有企业;只有从单一法人主体的视角,才能看到国有资本“财务语言界定明确、计量”的价值形态,才能客观、真实地评价其价值创造。单个公司实体的视角要求从商业体系思维转向投资组合理念,弱化并表思维。
02发挥母合优势,调整投资组合
因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很难通过直接与顾客接触而创造价值,因此,必须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创造价值。那国有资本投资、经营企业能创造价值吗?也有一部分类似于过去讨论的企业集团母公司是否能创造价值的问题。
03授权放权激发企业活力
近几年来,随着《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我国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也相继出台了监管的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其实质上也体现了主动限制自身权力以激发企业活力”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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