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日前卢森堡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向亚马逊开出巨额罚单,原因是亚马逊违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定。
为此该数据监管机构对亚马逊开出上线罚单:以亚马逊在全球总营收的4% 进行计算,对亚马逊罚款8.88亿美元。
按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定,监管机构有权对违规企业处以全球营收最高4% 的罚款,或按规定计算具体罚款金额。
而这波亚马逊是直接被最高上限罚款因此才会创下罚款记录,这也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正式实施罚款最高的金额。
本次裁决的源头还是来自 2018 年法国隐私权组织发起的投诉,该隐私权组织指责亚马逊未经用户同意处理数据。
按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规定所有企业处理欧盟公民数据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否则既不能收集也不能处理数据。
出现违规的主要是亚马逊未经用户同意处理用户个人信息,这与其云计算服务以及其他网络服务并没有直接关联。
自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实施至今已经有不少大型跨国科技公司遭到调查,但被处以上限罚款的到现在也只有亚马逊。
之所有由卢森堡裁定是因为亚马逊欧盟总部设在卢森堡,而卢森堡数据保护监管机构也是欧盟主要监管机构之一。
发起投诉的法国隐私权保护组织表示这只是胜利的第一步,该组织会继续观察监管机构是否发出纠正侵权的禁令。
目前该组织尚未收到卢森堡监管机构发出的决定,所以有关此案件的具体裁决内容该组织不知道所以也没法公布。
遭到巨额处罚的亚马逊公司显然不会任由处罚生效,该公司表示强烈不同意卢森堡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做出的裁定。
亚马逊在披露的监管文件中表示,关于我们如何向客户展示广告的决定取决于欧洲隐私法主观和未经检验的解释。
而基于这种处罚决定提议的罚款金额与其解释也完全不成比例,因此我们计划进行上诉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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