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液态青年(ID:liquidyouth),作者:王大牙、蒋芷毓,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可我才是孩子的妈妈,不是吗?“
7月13日,李林秀终于见到了女儿凡凡。在此之前,这对母女已经分开一年半了。
这天上午,李林秀先是上前夫郑琪家里扑了个空。她站在郑琪家的院里,隔着窗户玻璃往屋里瞅——屋内的陈列还和以往一样,但一个人也没有。狗在院里吠着,她给郑琪打电话,没人接。
她不知道凡凡被带到哪儿去了。
李林秀等了一上午。下午1点,郑琪回来了,一起的还有凡凡。但李林秀带不走孩子——对方家的亲戚都在院里,她只能在“监视”下和孩子相处几小时。她逗弄着孩子,把她带去了附近的小卖部,买了零食和水果,又回屋给凡凡剪了指甲。这个过程中,她和郑琪的家人几次发生争吵。孩子最终被奶奶抱走“藏”了起来,不知所踪。
让李林秀感到心碎的是,孩子已经有点不认识妈妈了,“他们甚至给她新取了一个小名。”
李林秀42岁,河北籍,做着一份月嫂的工作。她生过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分别是15岁、9岁——那是她和第一任丈夫的。第一段婚姻结束后,大儿子归了前夫,小儿子跟了她。女儿凡凡诞生在第二段婚姻,只有两周岁,是她和郑琪的孩子。
这次上门前,她已经多次上门“要孩子”,但都不欢而散。
凡凡第一次被带走是2020年1月16日晚上。当时李林秀住在娘家,对方声称要“带孩子回郑家过小年”。此后,李林秀只见过凡凡六次。当年7月,她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请求法院准予她和郑琪离婚。
今年3月,凡凡的抚养权被判给了李林秀,但男方依旧不肯交出孩子。
李林秀的经历绝非个例。互联网上,像她这样的家长们有一个共同的代号——“紫丝带妈妈”。这是一群被抢夺藏匿孩子的人,有妈妈,也有爸爸,而女性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其中,有的孩子在年幼时被父母一方抢走藏匿,与另一方长久分离,导致后者在离婚判决中失去抚养权。而有的人虽然取得抚养权,孩子却依旧处于被另一方藏匿状态。
而近年来,她们越来越多地被舆论看见。
“只能撒手”
李林秀一共上过前夫家六次,每次“不是被追着骂就是被追着打”。
如果从她自己家的村子出发去看孩子,她需要凌晨5点起床,搭镇上7点的公共汽车,中途至少倒4次车,历时4个多小时,才能到达约150公里外的郑琪家。
通常,在计划去看孩子之前的几天,她会给孩子买上一些礼物。一路上,她坚持全程戴口罩,不喝一口水,也不吃一口东西——疫情期间,她担心中途摘口罩会有风险,而她不愿把这种风险带给孩子。
2020年1月16日,凡凡第一次被抱走时,李林秀并没多想,“他们说的是带孩子回婆家住几天,我就让他们把孩子抱走了。”李林秀告诉全现在,但她没想到,没多久,新冠疫情就来了。接下来,封村、封路,她和女儿也被迫分开了。
孩子被抱走约4个月后,2020年5月,河北当地封村政策逐渐解除,李林秀乘车到前夫家,想把女儿带走,但遭到对方拒绝。
当年7月,李林秀提出离婚。经历了一审、二审两次判决之后,今年3月,李林秀和郑琪被准予离婚,两岁的的凡凡被判予李林秀抚养。
但她依旧没能把孩子“要回来”。
4月27日,李林秀买了一个小蛋糕,带上提前买好的毛绒玩具和零食,还有一根小手链,再一次到了前夫家,想给凡凡补过一个两岁生日。这天,她还叫上了一个同事和她一起去。
敲开门后,李林秀刚想伸手去把凡凡抱过来,劈头就被孩子奶奶扇了几巴掌,她没还手,只想抱住孩子。她也的确抱到了孩子,但被对方不停追打,“她把我从沙发追到炕上,继续不停地用手拍打我,嘴里还不停地骂我。”
孩子吓哭了。李林秀记得,孩子奶奶不停地责骂她,而她只能坐在炕上,尽量背过身去任她骂,仿佛这样就能隔绝一切干扰,安抚孩子的情绪——她渴望一个不被打扰的、母女俩单独相处的机会。但孩子奶奶威胁说,她要拿菜刀来。
李林秀还是没有转身,她的目光始终黏在孩子身上。她听见有人走出卧室,接着厨房里传来金属器械碰撞的声音。这是她和凡凡真正单独相处的一小段时间,总共不超过两分钟。凡凡不再哭闹,她把小手链轻柔地戴在孩子胳膊上——那是她做月嫂工作时,一个产妇客户得知她有个女儿后,送给她的。
孩子奶奶并没有提着菜刀回来。李林秀推断,可能是被同在现场的同事给拦了下来。
但纷争远没有结束。
村支书和郑琪家的其他亲戚都来了。他们一再劝李林秀让着老人,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孩子当时已经吓坏了,哪怕当时抚养权已经判给了我,哪怕再不舍得,我也只能让他们把孩子又抱了回去。”李林秀“被迫撒手”了。
那天她报了警。而在基层执法中,这类情形常常被定位“家庭纠纷”,并没有法律规定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不能独自带离孩子。警察提醒她,既然案子判了,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她照做了。但至今,郑琪依旧未将凡凡还给她。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荆律师的团队长期关注抢夺藏匿孩子的现象,并给不少“紫丝带妈妈”提供过法律支持。在一份报告中,张荆团队分析称,一方恶意抢夺藏匿孩子,不让对方进行探望,另一方只能申请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在针对人身权利时,力度并不大。换言之,执行法官所能采取的措施,只是对不配合一方进行罚款、拘留、列为失信人,而这些手段都只是一些民事手段,对一个执意要藏起孩子的人来说,惩罚力度不大。
突然“消失”的孩子
张荆团队曾经历时两年时间,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研究分析了749个涉及“抚养权”“探望权”案例,时间跨度从2007年到2020年10月间。他们发现,发现有抢夺藏匿子女行为的案例达95宗,比例高达12.68%。仅2019年一年间,涉及抢夺藏匿孩子案件就有约8万宗。
这其中,暴力的抢夺并不罕见。
王建娜就是亲历者之一。为了找孩子,她甚至早已不在乎个人隐私的曝光,一直在微博、抖音等各个社交平台露面,希望通过各种途径搜寻到关于孩子的线索,但孩子迄今杳无音讯。
在媒体的视频采访中,镜头前的她,显得消瘦而憔悴。
2017年初,王建娜的前男友、孩子的生父刘宗民带着几个亲戚朋友,从王建娜手上抢走了六个月大的孩子。这一切都有小区的监控记录——刘宗民和几个男女在小区下车后,推倒了抱着孩子的王建娜。他们把王建娜按在地上,从车里冲过来的人把孩子抢走,并立刻离开,脸上挂着笑容。
当天,王建娜报了警。一份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月17日,刘宗民因争抢孩子,对王建娜及其母亲有殴打行为。
这之后,王建娜再没见过孩子。
在2017年的两次判决中,孩子的抚养权被判给了刘宗民,其理由是“因孩子尚年幼,不应轻易改变其生活环境,故本院认为应由被告抚养为宜”。但判决并未规定探望权的具体时间,以至于此后数年,王建娜的探望权一直未能得到保障。在民法典中,探望权是一项实体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也享有探望权。
实际上,早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期间,刘宗民一家人就无故“消失”了。2017年,王建娜父亲突发疾病身故,在这之后,刘宗民甚至连法庭都不上了,刘家原来的住址也人去楼空。
孩子“消失”的头半年,王建娜的生活重心就是找孩子,因此暴瘦了几十斤。她常常蹲守在刘宗民原来居住的别墅周围,但一次也没等到过人。为了找孩子,她用尽各种方法,花了十多万,也受过骗——有人说帮她找孩子,结果转钱给对方后就联系不上了。
哪怕有了线索,也可能突然断掉。2020年1月,王建娜在路上看到了刘宗民的车,她和妹妹一路追到交通局。刘宗民下车将王建娜从车中拽出,还推倒了王建娜妹妹。之后,刘因此被行政处罚500元,但随后又没了踪影。
王建娜只在2020年起诉变更抚养权时,见过孩子的几张照片,当时是法院要求男方提供的。
为了通过法律的方式享有探望权,王建娜在2020年开始打探望权的官司,并在当年最后一天收到了探望权的判决书:她可以隔周探望,在周末和孩子相处一天半。
但刘宗民和孩子始终没有出现,探望权也因此迟迟未能执行。今年4月,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刘宗民的下落,悬赏金额5000元。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回音。
王建娜告诉全现在,当初孩子被判给刘宗民的时候,还不满周岁。而根据1993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称《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这其中,“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也是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并因此成为婚姻纠纷中一方抢夺藏匿孩子的主要动机。《意见》还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予优先考虑”。
在现实中,诉讼离婚程序较为漫长,如果一方故意拖延时间不同意离婚,再加上人为延长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时间,便会制造出与孩子形成稳定生活关系的事实——这几乎成为所有“紫丝带妈妈”困境的源头。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离婚诉讼期间成了抢夺藏匿孩子的高发期。孩子极有可能在有“预谋”的情况下,被突然藏匿起来。
32岁的张晴居住在北京,尚未离婚,但孩子已经和她分开5个月了。
2015年,张晴和严伟结婚。2017年孩子出生后,因为育儿观念、婆媳关系不和等问题,家庭矛盾不断升级。张晴本想过尽力挽回这段婚姻,但2021年1月初,她接到了法院的开庭电话——男方在2020年10月对她提起了诉讼离婚,但没有告知她。
张晴对全现在推断,离婚和“抢孩子”,都是男方早就预谋好的。
“后来我才发现,他去年就购买了监控、监听设备,并偷偷录制了我和他争吵的视频,还刻意录了很多他和孩子相处的视频。我当时丝毫没有察觉,可他早就为争夺抚养权做好了打算。”张晴说,2021年2月2日,两人离婚诉讼开庭。张晴不同意离婚,法官当庭表示不予判离。
待张晴从法院回到家,发现孩子和奶奶不在了。
一开始她并没有多想,以为孩子只是被老人带出去玩了。但临近饭点,还没见孩子被带回家,她开始感觉到“不对劲”了。她给严伟打了个电话,对方告诉她,孩子被奶奶带去海南玩了,不需要经过张晴的同意。
“可我才是孩子的妈妈,不是吗?”张晴对这份说辞感到莫名其妙。
此后,她发现自己的微信、电话均被男方家人拉黑。她给严伟微信留言要求看孩子,对方也从未回复。“他还开走了我名下的车,从离婚诉讼一审开庭那天起就一直住在外面,从来没有回过家。”张晴说,就这样,严伟一家人带着孩子,从她的生活交往中“消失”了。
随后的几个月,张晴都在试图用各种手段打听严伟和孩子的下落。对方声称孩子在海南,却拒绝告知具体位置,后来张晴才明白,原来孩子根本不在海南,“有两次(电话)是接通了的,男方的借口是,我们正在离婚,把孩子带走是为了孩子好。”
今年6月下旬,张晴终于找到了孩子的下落——他被藏在了男方老家一个亲戚家里。为了“不过早惊动对方”,张晴先是在小区门口蹲守,远远地确认了男方母亲在小区里的居住单元。“哪怕只是远远看着,也觉得心在狂跳,因为我知道我就快看到孩子了。”张晴描述。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6月28日,她看到严伟的母亲抱着孩子从单元楼里出来。张晴立马上前,试图把孩子抱过来,却被对方咬伤,情急之下,她也推搡了老人。后来,张晴报了警,并在三天后做了伤情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几乎是在看到孩子第一眼后,她就注意到孩子的变化,“他以前是个特别活泼的孩子,但这次见到我,他不敢叫妈妈,眼神也怯怯的——要知道,在和我分开之前,我是那个每天都把他哄睡的人。”
张晴告诉全现在,她的离婚诉讼目前已进入二审发回重审阶段。“我不会放弃他。”
以孩子为筹码的暴力
暴力并非到了“抢孩子”阶段才有的。全现在了解到,许多“紫丝带妈妈”在经历孩子被抢夺藏匿之前,就已在婚姻或恋爱关系里面临激烈的家庭冲突,以及长期暴力和冷暴力的交替。
在李林秀的记忆里,郑琪脾气暴躁、有酗酒习惯——这在两人恋爱和婚姻关系期间的初期并没有显现。至于家庭暴力的导火索,往往只是一些生活琐事。
李林秀记得,凡凡出生的第三天,躺在医院病床上发着高烧的她得知男方家把小孩的名字都取好了,却没有过问她这个当妈的意见。“他说我没有权利知道小孩的名字。”李林秀说,她当时回了几句气话,郑琪便开始在病房里砸东西,还用手打坏了医院的玻璃,“他闹着要跳楼。最后医院来了人,他才作罢回家,把我留在医院。”
丈夫“大闹医院”的行径让李林秀觉得难堪。从小生活在农村的她,习惯了把苦水往肚子里咽——冲突发生的第二天,她就不顾医生的建议,办理了出院手续。她给自己叫了一辆面包车,抱着孩子颠簸了一个半小时回到家。
此后的两天之内,郑琪都对她表现出“不想搭理”的态度。
“一句话不对付了,就开始砸东西。他一开始是扇自己耳光,后来连我也打。”李林秀没有勇气跟娘家提起这些委屈,因为觉得“人是自己挑的”。
她还记得,孩子满月那天,郑琪发现她存折上的两万块钱被取走了,进屋便揪住她头发问她钱去哪儿了。冲突之中,李林秀衣服上的扣子都被郑琪揪了下来。
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20年1月初的一天,两人因为经济问题发生口角,李林秀被郑琪揪住头发,推搡在地。她后脑勺着地,接着被重重地踹了一脚。
“当时脑子就懵了至少十分钟,在地上没法动弹。”李林秀告诉全现在,等回过神来,她打算带着小儿子回娘家,但当时天色已晚,镇上已经没有公交车了,母子俩在野地里找了个木屋子,一直待到半夜。她心里记挂着女儿,天亮的时候,又回到了那间平房。
“他们说,只要我回去好好过日子,就能见着孩子。”李林秀说。
循环往复的家暴中,孩子成为对方延续暴力和控制的重要筹码。张荆团队搜集的36个涉及抚养权争夺、并且明确记载离婚原因的案例中,有家暴行为的案件占比高达38.88%。
王建娜也经历过家暴。和刘宗民同居时,她曾被对方限制和朋友、家人的交往。后来她才意识到,这是一种“精神控制”。
两人的相处中,王建娜努力尽着一个传统“媳妇”的责任——怀孕五六个月时,她还在打扫卫生、给一家人做饭。由于没有领结婚证,产检时王建娜一直没有产检本,到2016年7月14日孩子出生,也没给孩子上户口。
此时的家暴,越来越严重了。
王建娜记得,怀孕5个月左右的一次争吵中,她试图离开,但被对方拖回了房间殴打;孩子28天时,她正在给孩子喂奶,让刘宗民帮忙拿尿不湿,对方很不情愿。随后,一个巴掌扇了过来。直到她用床头的吸奶器砸自己,喊着“打死我吧”,他才停手。
“我们是谁”
长期遭遇家暴以及之后的“抢孩子”纠纷中,通过抖音、快手、微博等社交平台,李林秀得知了“紫丝带妈妈”这个群体。
根据张荆团队的统计,此类案件中,当事人性别是男性的,占比高达63.15%;女性占比为36.84%。两者之间相差26.31%。团队进一步分析发现,“女性寻求法律救济的人数超过男性,相对弱势一方更需要完善的法律”。
几乎每一个“紫丝带妈妈”都有过一段人生中最黑暗的经历,包括这个社群最早的核心骨干之一戴晓磊——一名出生在加拿大的华裔,曾经担任过《长城》《卧虎藏龙2》《变形金刚4》等电影的美术指导。在婚姻里经历了多次严重家暴后,2014年初,戴晓磊的孩子被前夫刘陶接走,就此开始了和孩子长达7年的分离。
经历了多次诉讼后,孩子的抚养权依旧被判给了男方,戴晓磊只争取到每年两次的探视权。“每次见多久并没有规定,让你看一下也算他执行了。”戴晓磊告诉全现在,这些年,她总共见过孩子的时间不超过25个小时。
2016年,在经历了多次败诉后,戴晓磊意识到许多女性都有和她相似的困境,便把她们聚在一起,在网络上以“紫丝带妈妈”自称。社群内部,她们相互分享法律、心理相关的支持,并交流亲身经历。
戴晓磊有过强烈的自我怀疑,她不断自问做错了什么,“仿佛作为一个女性,一个有子宫的人,对一个家庭来说,就是一个生育工具——孩子生完了,就和你没关系了。我接受不了。”
她希望借助法律途径夺回自己的权利,同时呼吁舆论关注这个群体的困境。在一段英文采访视频中,戴晓磊对着镜头发出了一句质问:“我们是谁?(Who are we?)”
对于社群中的妈妈们来说,经验和情感的交流是她们力量感的来源之一。
“每次有孩子回到妈妈身边,她们都会在群里告诉其他人——尽管这很难,但这些信息让我看到,这是有可能的,是有希望的。”张晴说,刚和孩子分开的第一个月,是她人生中最难熬的时期。但后来,她接触到“紫丝带妈妈”这个群体,也和律师做了大量沟通,慢慢找到了在这场官司中的支点。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生效,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让不少人看到了希望:“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不过,张荆对全现在分析称,该法条目前只是对藏匿孩子的行为有了否定性的评价,并未规定具体惩罚措施。“进步的地方是首次把这个行为列入违法行为,不足的地方是仅有描述,后续还需要在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去落实。”张荆认为,这其中需要攻克的难题还有很多,“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官观念需要改变,应该认识到藏匿孩子是对孩子权利的侵犯,对未成年人利益的损害。没有任何人,有权力剥夺孩子跟任何一方亲人的联系。”
同时,越来越多离婚后被诉“拒执罪”的案例浮现出来。据报道,今年6月,深圳南山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隐匿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纠纷案件,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7月,深圳另一件情形相似的“拒执案”被立案——一名女性生完孩子,孩子刚满月就被丈夫抱回海南老家,在深圳生活的她多次和家人远赴海南寻子,均无法要回孩子。虽然赢得了抚养权,但遭遇了执行难的问题。本案中的男方因涉嫌拒不履行相关案件判决、裁定罪,2020年11月被深圳福田区法院移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这些案例都让李林秀看到一些希望。她也想过雇人蹲点把孩子“抢”回来,但她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不想给孩子留下不好的影响,而且,现在新的‘未保法’又明确把抢孩子列为违法,我不能因为对方这么做了,也使用同样的手段维权。”
李林秀的法律笔记 图:受访者
为了通过合法手段让孩子回到自己身边,李林秀不得不挤出时间学法律。
她是月嫂,每接一单就要在产妇家里住上一阵子,短则10天,长则3个月,除了护理产妇和新生儿,还要负责部分家务,一天下来几乎没喘气的时候。但自从开始打官司,每隔两三天,她就要在网络上查看各类抢夺藏匿孩子的相关案例。有时看完案例和法条,已经是凌晨三点。
她还买了法律书籍,在本子上密密麻麻地写下了笔记。“这里面,有我的命。”李林秀说。
(文中凡凡、郑琪、张晴、严伟、刘陶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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