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音乐爱好者承认她通过文件共享程序Kazaa、亲朋好友、工作的大学广播站获得了大量音乐,没有付钱给版权所有者。自由软件基金会主席RMS对此认为,她的做法称不上错误,错误在于使用了非自由软件Kazaa。
他说:
“拷贝和分享录下的音乐不是一种错误,更不用说是犯罪了。与朋友和家人分享音乐是好事;广播站与雇员分享音乐是好事;通过P2P网络与陌生人分享也是好事。(真正的)犯罪是利用高压法律试图阻止或惩罚分享。分享应该被合法化。与此同时,不要以分享为耻——这将让声称分享是犯罪的高压法律产生效力。”
除了反对使用非自由软件Kazaa外,RMS还反对使用在线音乐播放工具如Spotify,因为用户需要安装他们无法控制的客户端,Spotify阻止用户增添一些理所当然的功能,如“保存音乐到硬盘”,并限制用户访问音乐。
来源:solidot 作者:Solid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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