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网7月26日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于当地时间7月25日发布调查报告,称或应将数字货币当作证券进行监管,其中包括ICO和代币销售行为。而那些提供未备案注册的数字货币有可能违反了联邦证券法。
据雷锋网(公众号:雷锋网)了解,该调查报告起源于内部执法部门对于“The DAO”相关组织、个人是否违反证券法的调查(去年,基于以太坊的“The DAO”受到黑客攻击,以太币大量失窃)。报告的结论是,基于分布式账本或者区块链技术的证券发行者必须进行此类证券发行或销售行为的登记,除非获有效豁免;提供交易的平台也必须注册,除非获有效豁免。SEC在声明中表示,他们将不会指控该项目,但会强调提醒投资者潜在欺诈和法律风险。
对于区块链初创公司来说,ICO是一种相当有效的融资手段。据金融科技分析研究公司Autonomous NEXT报告,今年以来全球ICO融资近13亿美元,已经超过区块链行业的VC投资额,是2016全年ICO融资额的六倍多。仅就国内ICO而言,据国家互金专委会7月25日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7月18日,上线并完成ICO的项目达65个,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按照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
如同投资所有创业公司,ICO投资也与风险相伴随。例如携款潜逃、估值过高、过度承诺、项目管控风险等。有些区块链创业公司察觉到SEC的动作,因此之前就禁止了美国投资者参与ICO。
外媒TechCrunch指出,这项决议的实施将会对众多区块链初创公司造成冲击。不过也有业界人士表达了不同的看法,String Labs联合创始人兼CEO Tom Ding 认为,该声明的正面价值是严格地突出了以“The DAO”这样明显以分享甚至承诺利润为误导宣传的项目。
“然而每个区块链代币的设计千差万别,不应该简单普世化。有许多具有较强的使用价值(网络代币或者应用代币),持有和使用他们,与投资并无必然联系。”
他还肯定了代币技术的存在价值。
“事实上,安全的公链的如以太坊几乎不可能去除具有经济价值的代币部分,而代币分发流程最好的方法目前来看是公允市场交易。目前为止,SEC没有提及任何诸如以太坊本身的众筹,应该有这样的考量。”
此外,Tom Ding 表示,随着智能合约的出现,也带来了新的智能技术监管手段,例如智能合约的自我锁定,专款专用,以及诸如dfinity神经中枢系统可以允许社区或者监管叫停不合规合约等。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除了传统的报备手段,还可以考虑扩展自己的工具箱。
由此及彼,据雷锋网了解,之前我国各界就一直在探讨金融科技相关监管政策(监管沙盒等),央行也先后设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数字货币研究所等机制。Tom Ding 认为,中国在平衡投资人利益和科技创新方面把握得当,这也是中国成为全球Fintech领头羊的原因之一。对于中国以及亚洲金融科技来说,形成自己对行业监管,沙盒计划,智能技术监察,自监管的创新性思考和认知,而不是“照搬”美国法律,才能迎来重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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