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提到,经营者不得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在短期内与竞争对手发生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触发平台的反刷单惩罚机制,减少该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经营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8年修订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根据网络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客观需要,专门增加了针对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对利用网络,尤其是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了规制路径。但是该条款规定的比较原则,部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不清晰。《规定》重点对一些概念进行明确,对一些条款的适用予以细化,以增强法律的适用性,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指引和预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规定》对网络不正当竞争中很多细节进行了限定,这其实是对过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终结。而在实际实施层面,也能很好地指导执法部门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现象进行有效甄别。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快速发展,包括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网络领域涉及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并不少见。
一位经营网店并曾通过“刷单”来提高信誉的从业者毛先生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刷单在电商平台被严格禁止,但部分网店店主在开店初期,为了迅速提高店铺知名度,往往会选择“铤而走险”。同时为了规避被查风险,整个刷单的流程都要模拟正常购物的流程,而且也会控制刷单的频率,“100单的交易中刷5单左右。”
萧女士是某电商平台上的超级会员,她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隔三岔五就会有曾经在其店铺购物过的商家私信我:要不要参加刷单、好评领红包(佣金)活动,佣金6元到8元不等。一旦参加,10天后商家还会主动找上门。”
谈及刷单流程,萧女士介绍分为两种,较繁琐但佣金高和较简单但佣金少(分批)。其中,较繁琐的刷单操作方式为:针对商家要求下单的店铺商品(宝贝),她需要先在电商平台首页输入该宝贝的关键词进行检索,然后按照商家“不直接点开宝贝,要货比三家”的要求,分别用2分钟的时间浏览搜索到的宝贝旁边的2个及以上商品,最后用3分钟的时间浏览宝贝并下单。她需要先行垫付货款,随后把带有下单记录的截图发给商家,便可一次性获得8元佣金(商品款一并返还)。
较简单的刷单操作方式为:直接去商家店铺索指定商品(宝贝),然后浏览宝贝页面2分钟左右即可下单。下单后,需要点击宝贝页面上的“推荐”,有时还会应商家要求对宝贝相关情况进行提问,全部操作完毕后即可获得4元佣金(商品款一并返还)。5天左右收到货(空箱)后,商家会主动提供好评语及宝贝图,萧女士只需按要求五星好评后即可再获得2元佣金,足以可见五星好评背后暗藏诸多猫腻。
“我有正当理由进行售后维权,商家却让我先给商品好评,然后再给我退款。”大三学生吕萌(化名)告诉记者,此前她在某线上购物平台购买了一箱玉米,到货后玉米有明显的发霉痕迹,找商家理论却遇到商家的无理要求,着实懊恼,“就应该有相关规定对这类商家进行约束和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规定》呼应了现实需求,同时,对很多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一个界定以及相关的处罚,起到了引领和“指挥棒”的作用。对于存在相关问题的企业平台来说,要引以为戒,尽快做出整改;对于长期依赖于“灰色地带”,形成了所谓的“利益”产业链行为的企业平台,要迅速转型,迅速切割。
王鹏说:“未来,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更加规范的处罚标准和规则,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此外,还可以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号召大家共同守护网络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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