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屏障建立 向个人数据泄露说“不”

4月26日,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同天,工信部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些人们常用的超级互联网平台,由于掌握海量个人数据,将被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法律保护屏障在建立

此前,一位信息安全专家家属的手机被偷,几个小时之间,其家人的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信息相继被窃取;多个移动支付App的登录和支付密码被篡改。这个案例,成为个人信息安全焦虑的一个典型案例,例如上证报之前报道过的《手机失窃牵出黑色产业链!普通人如何防范?》。

近两年,个人信息数据在网络上泛滥,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今年央视“3·15”晚会上也曝光了多家企业泄露和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情况。

虽然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了涉及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相关内容,但在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细则方面,还有待法律的立法明确。

4月26日至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会在这一期间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

与去年10月的“一审稿”相比,修改后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针对当前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使用等突出问题,完善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完善、充实合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撤回同意、自动化决策、跨境提供个人信息等方面的规则;增加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明确国家网信部门统筹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有关职责。

目前,一些网络平台提供从生活消费到金融理财等各类服务,为衣食住行带来许多便利。但是,海量用户数据集中于这些超级平台手中,也给用户信息安全带来诸多隐患。为此,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还进一步强化了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加强监督。

修改后的草案增加规定: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并要求其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屏障建立 向个人数据泄露说“不”

除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此次人大会议二次审议的还有数据安全法(草案),该草案将对数据安全等用语的含义予以完善,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充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

App整改进行时

点外卖、查资料、听歌曲、买东西……

移动互联网时代,一个人在手机上的任何一个操作,都可能留下痕迹,甚至在不知情之下,被一些手机应用软件悄悄搜集、汇总,汇集而成的个人信息让用户几近“裸奔”。

而数据信息,几乎等同于“数据金库”,在智能手机普及之下,各种手机App运营商过度采集信息更引发人们的强烈担忧。

4月26日,工信部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屏障建立 向个人数据泄露说“不”

当前,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目的、方式和范围仍存在不明确的地方,部分环节仍存漏洞,个人信息保护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此次《征求意见稿》共计二十条,界定了适用范围和监管主体;确立了“知情同意”“最小必要”两项重要原则;细化了App开发运营者、分发平台、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终端生产企业、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五类主体责任义务;提出了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处置措施、风险提示等四方面规范要求。

从目前对App的检查管理来看,今年以来,工信部已累计完成29万款App技术检测,对1862款违规App提出整改要求,公开通报319款整改不到位App,组织下架107款拒不整改的App。

在2021年第一季度检测中,腾讯应用宝、小米应用商店、OPPO软件商店、华为应用市场和vivo应用商店发现问题数量分别占比14.22%、13.81%、12.80%、11.37%和11.17%,存在上架审核不严格,存量问题清理不彻底,登记核验App开发运营者信息不准确,误导用户下载等问题。工信部已督促相关平台企业进行全面整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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