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控股&腾讯音娱集团宣布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解除独家协议

早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反垄断法查清相关事实,依法责令腾讯控股及其关联公司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今天晚间腾讯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宣布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同时解除腾讯音娱集团已签订的独家协议等。按腾讯说明该公司目前已经与大多数上游版权方解除相关协议,当仍有少数上游版权方目前并未完成协议的解约。为此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和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发布此公开声明宣布放弃独家授权权利,与之相关的版权方可自行授权其他公司腾讯不会追究相关责任。

腾讯控股&腾讯音娱集团宣布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解除独家协议

前情回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反垄断法查清相关事实,充分评估参与集中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控制力和对消费者影响等因素。同时国家市监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意见,并多次腾讯公司的陈述意见。调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正版音乐版权是网络音乐平台的核心资产和关键资源。

2016年腾讯与中国音乐集团在相关市场的份额为30% 和 40%,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获取较高份额。集中后实体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其达成更多独家版权或给予更优的条件。而集中后实体也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限制竞争效果。

基于调查事实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原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市监总局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网络音乐版权费用支付方式。同时腾讯及其关联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时也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另外腾讯公司未来三年内,每年都需要向国家市监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市监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腾讯公司执行情况。

以下是腾讯发布的公告:

尊敬的合作伙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7月24日发布《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6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我司自决定书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与上游版权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据此,我司严格按照《决定书》要求,通过邮件方式正式向相关上游版权方发送《音乐版权授权合作协议解除通知函》及《音乐版权授权合作协议解除催告函》,最大限度寻求与相关上游版权方尽快解除独家协议。

截至2021年8月23日,我司已针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全部上游版权方发送相关函件,告知其需按期解约,其中,绝大部分独家协议已按期解约。2021年8月23日,我司向未能按期解约的上游版权方发送《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明确放弃与相关上游版权方有关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权利,并告知相关上游版权方可以自行向其它经营者进行授权。据此,我司再次通过本公告,特此声明:

一、放弃与上游相关版权方音乐版权独家协议中有关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权利(与独立音乐人独家合作期限不超过三年,及新歌独家首发期不超过三十日之情形除外),上游版权方可以自行向其他经营者进行授权,并不予追究相关版权方因授权其他经营者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二、我司将在严格执行《决定书》基础上,以非独家方式与上游版权方继续保持合作,并就非独家合作事宜与上游版权方进行协商。

我司非常珍惜且重视与合作伙伴的良好商务关系。在未来版权合作过程中,我司将与产业各方一道,一如既往地共同推动中国音乐产业的繁荣和创新。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

2021年8月31日

原创文章,作者:ItWorke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log.ytso.com/140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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